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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绿色巴山告诫朋友:对别人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视频】 [打印本页]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1-1 13:31
标题: 绿色巴山告诫朋友:对别人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视频】
本帖最后由 绿色巴山 于 2012-1-1 13:33 编辑
绿色巴山告诫朋友:
对别人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
文:绿色巴山
视频Flash: 【点击视频】冷漠父亲见死不救,不料落水的却是亲儿子
“对别人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这是否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本人经常对那些“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朋友讲“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但许多人都明白不过来,甚至有人认为这纯碎自慰瞎说予以攻击。绿色巴山今天再提出一个观点:“对别人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是不是一样有朋友不信?
“冷漠至极父亲见死不救,不料落水的却是亲儿子 ”,朋友当你看了刚刚发生在无锡的这个不幸事件,见到那位伤子之痛的父亲之后,我亲爱的朋友们,你还是不信吗?
看了这则故事,你是否会受到震撼!你是否还会如他一样冷漠无情?你是否像他一样,不但不为自己的冷漠害了亲生儿子自责,反而,理直气壮地的状告归罪于政府设施维修失职(政府之责固然难免,但不是本文要议论之题)?朋友,此时,你是否还是不信“对别人冷漠就是对自己无情”?
朋友,你还不信吗?
我相信你一定会说,“那纯碎偶然,那有那么巧的事啊?我才不会遇到呢”。
绿色巴山要问:朋友你一定能够保证吗?保证你不会遇到吗?朋友,我也希望你不会遇到。但,我还是奉劝你不要保证的为好!为什么?茫茫苍天,人类卫星能够上天,宇宙飞船甚至已经飞出了太空,但我个人仍然认为,我们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就连我们自己一个小小的大脑都没整明白,就凭你的妄为的意志你真还想冲天?你真还能够决定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我说,你不能,你也没有“大跃进”时期那种“人有多大胆,地就有多大产”的战天斗地、人定胜天的能力,你只能顺应自然,顺应人道,顺应天道,合道而行,才为上策!
估计有不少朋友都会认为“冷漠父亲巧遇落水儿子”,纯属偶然,难道真是偶然吗?不错!表面看那确实偶然,但朋友啊!我亲爱的朋友,你是否相信,偶然之中有必然?个中道理我相信一定有朋友质疑!许多朋友都是似信非信、模糊不清的;也一定有朋友根本不信,并且极力反对甚至谩骂攻击绿色巴山----纯碎吃饱了撑的在这里一派胡言;但我绿色巴山相信一定有许许多多的国民、朋友他们对这样的道理心如明镜似的,不容置疑!不会质疑!
常言道“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我亲爱的朋友们啊!醒悟过来吧!千万不要仅仅把他当做先人为教化人们行善而为,他绝对是大道规律、自然法则!
不过无论是谁,无论他持何种观点和态度,不管他是否赞同这些观点,我们都不希望这“偶遇”偶然的事件发生在他们、你们、我们每个人身上,我们祈愿天下不要发生这样的不幸事件!我们希望我祈愿在新的一年,在新的时代,愿天下的朋友和人们家庭幸福!吉祥安康!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于那种反对绿色巴山观点的朋友,绿色巴山也表示十分的理解。我在开篇就已经说过“尊重别人就是能尊重自己”,任何强加于人的言行,都是不尊重人的表现。常言道“不知不为怪嘛!”,绿色巴山还要说“不明可理解嘛!”,因为绿色巴山自己也有执迷不悟的时候,但愿那些曾经与绿色巴山一样执迷不悟的朋友,能够早早的明白,早早的醒悟!“阳光总在风雨后”,相信醒悟过来后命运之神带给你的将是无限的吉祥和幸福。
同时,我希望那些持反对观点的朋友,你可以不赞同,你可以反对,但希望你不要冷漠,不要麻木,希望你多一份热心,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善心。“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相信你一定会有好报的!这点相信大家是可以理解的吧?
如果这你做不到,我们表示理解,但,我希望你可以冷漠,可以无情,但一定尊重那些重情重义有情有义有爱心善心的人们。
如果这点你都做不到,我们只希望你内心支持肯定敬佩他们即可。
如果你点这都还做不到,我们还是理解你,但希望你做到一个基本的人能够做到的就可以了,我们希望你千万不要攻击他们,希望你能够留点口德,希望你千万不要对他们恶言相向,希望你千万不要对他们冷嘲热讽!
我亲爱的朋友,好吗?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1-1 13:32
儿子溺水命悬一线,他以为那是别人家的孩子,选择了冷漠离开,结果得知溺水的居然是自己儿子时,悔恨已晚。事后,这位父亲竟然将儿子的死怪罪到社区居委会身上,并且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最终被法院驳回。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1年无锡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这起“姚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不但入选“十大”,而且因社会影响大、百姓关注度高而位居“榜首”。
2010年6月27日晚上6点左右,姚某某、邢某某之子姚某(6岁)独自在其一家租住地社区的河道小码头玩耍时落水。姚某某得知有小孩落水,没有立即下水救援,当他回家没有找到儿子后,方才返回出事河道,发现溺水的正是自己儿子,将儿子从水中救起,但为时已晚,小孩已经溺水身亡。
事后,姚某某、邢某某以社区居委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提起诉讼,并索赔儿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抢救费等合计47多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姚某某儿子出事的河道,当地村委并不是法定管理人,对孩子的溺水死亡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河道管理人对河道周围的设施设置、管理没有欠缺,已经尽到一般安全保障义务,不应承担责任。上诉人姚某某及其妻子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依法驳回姚某某夫妻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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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烛 时间: 2012-1-1 14:35
偶然之中有必然
作者: 小是小 时间: 2012-1-2 09:28
真的吗,恼火啊
作者: Jade_Unicorn 时间: 2012-1-2 09:47
看了,发人深省。。。。。
作者: 南充仔在成都 时间: 2012-1-2 09:54
:@多行不义必自毙,对别人的冷漠,就是对自己的无情。看了,发人深省。。。。。看了,发人深省。。。。。
作者: 金沙水泊 时间: 2012-1-2 12:33
:dizzy::dizzy::dizzy:
作者: taozuy 时间: 2012-1-2 13:29
还是不要把原因搞清楚了再去爱,等把原因弄清楚了再爱,也就迟了,爱错了是有错,但还有补救的机会,这理是对的吗?
作者: szdan001 时间: 2012-1-2 18:29
对别人无情,无情有一天会降临到你的头上
作者: zzq924 时间: 2012-1-2 23:07
:dizzy::dizzy:
作者: 麦齐 时间: 2012-1-3 00:20
:@:@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1-3 01:24
多行不义必自毙:victory: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1-3 01:29
这就叫后悔莫及啊!
常言道,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啊!爱别人就是爱自己 应该没错的啊
作者: jiac82 时间: 2012-1-3 10:59
如果你点这都还做不到,我们还是理解你,但希望你做到一个基本的人能够做到的就
作者: 打打酱油的路过 时间: 2012-1-3 11:03
好贴!支持一下!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1-3 14:50
:victory: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1-3 22:29
两句话“予人玫瑰手留余香”
还有一句“害人害己”,同样冷漠别人也会害了自己
作者: 绿色巴山 时间: 2012-5-17 21:08
说的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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