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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爆“法院副院长偷情” 两网友转帖被拘留(组图) [打印本页]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4:22
标题: 爆“法院副院长偷情” 两网友转帖被拘留(组图)
本帖最后由 李约瑟 于 2012-3-15 16:05 编辑

爆"法院副院长偷情" 两网友转帖被拘留http://news.ycwb.com/2012-03/15/content_3745038.htm(原文链接)



有一个网帖称“法院副院长偷情”

  转发的被拘5日 求辟谣的被拘10日

  羊城晚报记者 李烨池

  复制、转发、截图、求辟谣,是一些网友对网上传闻惯有的处理方法。可就在3 月3 日和3 月7 日,四川南充市的两名网友因为转发一个未得到官方证实的关于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丑闻的爆料帖,分别被其所在的区公安分局拘留5 日和10日。这件事昨日在微博上引起网友热议。

  3 月14 日, 知名网友张洪峰发微博称:“四川南充麻辣社区某县分论坛1 月出现网帖,爆料中院副院长与区法院工会主席(女)偷情,被女的老公抓现场。网友李某称十余天后复制此帖,未作改动转发到南充市分论坛,被拘留5 天;之后网友王某截图原帖并加上质疑发帖求辟谣,被拘留10 天, 现还在拘留所。”并附上网友王某的原帖以及两份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祸起网帖

  网帖称副院长“偷情”,两网友转发被拘留

  3 月14 日,羊城晚报记者联系了第一位被拘留的网友李友谋,李说,2 月15 日上午10 时左右,他复制了2 月2 日蓬安论坛上发表的袁某的帖子《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与情妇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偷情被抓》,并转发到麻辣社区南充论坛上。不想当天下午2 时左右,他就被南充市网监支队带到南充市公安局调查。

  后来, 李友谋就被调查一事发了个“向广大网友求助,希望广大网友关注”的帖子,2 月28 日,嘉陵区公安局网监大队再次传唤了他。“3月3 日上午, 嘉陵区公安分局网警又把我带走, 下午就进了南充市拘留所。原因是涉及南充市一官员的敏感问题,说我诽谤他人。”

  被拘留5 天后, 李友谋在网上再次发帖,称自己“因复制转发一帖子,被拘留5 天”,他在麻辣社区的账号“9968983”和网名“南充羔羊”随后被封,以至别的网友无法再看到他所发的帖子。

  另一位“栽”在该网帖上的网友叫王剑波,至今尚在拘留所里。3 月14 日, 王剑波的父亲告诉记者,有人在麻辣论坛发出爆料帖后, 不断有网友将此事转发, 同时这些帖子也不断被删除。2 月15 日,王剑波在麻辣社区南充论坛以“莽娃儿”的网名评论了网传南充市中院副院长“偷情”事件,分析猜测网帖不断被删除的原因,并呼吁“如果网帖是造谣,那么请尽快辟谣,惩罚造谣者。”

  在辟谣帖的最后, 王剑波附上了传闻爆料原帖的截图。

  3 月7 日,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对王剑波处以行政拘留10日。王的父亲说:“直到现在,对于中院副院长的传闻, 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还是不回应,不澄清。”

  记者从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看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两名网友均因“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其中王剑波更是被称为“情节严重”,处以该条款最长拘留时间。

  网友热议

  “转帖人被抓去拘留,令人费解!”

  3 月14 日, 知名网友张洪峰将此事在微博上披露,他认为,“复制、转发、截图、求证、求辟谣的网友,如果要拘留,拘留所估计会关不下了!特别是王某那个求辟谣的分析帖,只是要求官方对他看见的帖子进行辟谣, 可现在发帖人已经在拘留所了。”

  张洪峰的微博引来大量网友转发评论。不少网友支持他的观点,网友“beibei 小麻雀”说:“谁发的帖追究谁的责任。如果是实情,发帖人也没有任何责任。两个转帖人被抓去拘留,真是令人费解! ”也有网友表示,并不能完全认定警方不对, “如果网帖内容不是实情,那么转帖的李某就是造谣”, “会明显降低两当事人的社会评价”。

  律师分析

  网友行为不构成侮辱他人

  对于网络传闻的复制、转发、截图、求辟谣,这种行为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继承律师认为,严格来说,两名网友的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并不完全相符。

  刘继承分析说,关于网友李某,首先“事实” 并不是他捏造的, 他只是散播了该“事实”, 即使查明该网帖所述内容是捏造的,李某确实因未经核实传播谣言,客观上损坏了他人名誉, 但也属于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应予以行政处罚;而网友王某没有捏造事实的行为,也没有侮辱他人的目的,只想弄清事实真相,更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一位来自四川的律师也在微博上表示:“详细看过王某的网帖, 认为不构成侮辱他人的行为。此案涉及批评官员的言论自由的边界问题,很具有解剖意义。”

  官方回应

  网帖内容尚在调查中

  3 月14 日下午, 记者致电南充市委宣传部外宣办, 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在听完记者的说明后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 并称让负责此事的同事接听电话。随后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起电话, 记者询问网帖所述南充市中人院副院长“偷情”传闻是否属实,该工作人员先是含糊其辞称不清楚,后质疑记者身份,记者表示可以提供身份证明后, 该工作人员又改口称只接受当面采访,并立即挂断电话。

  随后, 记者又致电南充市嘉陵区宣传部外宣办何主任。何主任告诉记者,网帖中所说的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与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的事, “南充市和嘉陵区两级政府尚在调查,现在不接受相关采访, 一经查实一定向媒体发布。”记者追问,既然事实尚未查实,为何拘留转发网帖的网友? 何主任说:“组织上还未调查,孰是孰非,谁真谁假,我也不好说”。

  记者又致电嘉陵区公安分局网监大队,接电话的人称自己是普通员工,并不清楚案件经过,而负责此事的民警正好外出。随后,记者多次在办公时间拨打了官方网站、114 登记的以及嘉陵区宣传部工作人员提供的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嘉陵区和顺庆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办公室的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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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4:23
本帖最后由 李约瑟 于 2012-3-15 15:32 编辑

南充拘留网民事件显然是某些公权部门滥用公权对网民打击报复,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应,“因言获罪”再不得到有效的制止中国网民的权利将得不到任何保护,网络监督政府,网络监督官员腐败就成为了一句空话。南充市公安局不顾全大局如此简单粗暴的对待网民,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作者: 小小痴人梦    时间: 2012-3-15 15:09
文字狱
作者: 处理座    时间: 2012-3-15 15:20
本帖最后由 处理座 于 2012-3-15 15:20 编辑

这个先占位 此贴必火!
作者: 青妖的马甲    时间: 2012-3-15 15:22
搜狐新闻也报道了
http://news.sohu.com/20120315/n337846652.shtml
作者: 青妖的马甲    时间: 2012-3-15 15:23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拘留网民事件显然是滥用公权对网民打击报复,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应,“因言获罪”再不得到有效的制止中 ...

欢迎资阳版主来南充指导工作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5:27
青妖的马甲 发表于 2012-3-15 15: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欢迎资阳版主来南充指导工作

谢谢!指导不敢,前来学习。:handshake



作者: rockliang    时间: 2012-3-15 15:31
有领导的重视和指示嘛 有关人员的背景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5:31
不好说,有关部门都不好说得嘛。
作者: 20012    时间: 2012-3-15 15:33
欢迎领导!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5:34
开元777 发表于 2012-3-15 15: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说,有关部门都不好说得嘛。

记者的电话也不接,他们怕什么嘛?调查结果公布于世噻。
作者: thunder7173    时间: 2012-3-15 15:34
强烈关注!
作者: 云山光头佬    时间: 2012-3-15 15:39
哟呵!,你不应该以版主的身份发这个贴,另外以一个马甲的身份发贴而更欣赏!:handshake
作者: 乐事'薯片    时间: 2012-3-15 15:39
MMP,凭撒不让我们说话,我就侮辱你母亲了,来抓我嘛。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5:42
随后, 记者又致电南充市嘉陵区宣传部外宣办何主任。何主任告诉记者,网帖中所说的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与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的事, “南充市和嘉陵区两级政府尚在调查,现在不接受相关采访, 一经查实一定向媒体发布。”记者追问,既然事实尚未查实,为何拘留转发网帖的网友? 何主任说:“组织上还未调查,孰是孰非,谁真谁假,我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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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网民看清上面的采访记录,尚在调查不接受相关釆访?好啊,你调查结果都没出来怎么就认定网民是在‘侮辱’呢??你有诸葛孔明的本事?前知三百年后知三百年?你们谁真谁假都没整清楚就把人关起,这世道到底还有没有王法??网民的人身权利就这么脆弱,你们想关就关??

作者: 冒个泡泡    时间: 2012-3-15 15:45
前面才有人转贴遭了,你又来转贴???????????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5:45
云山光头佬 发表于 2012-3-15 15: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哟呵!,你不应该以版主的身份发这个贴,另外以一个马甲的身份发贴而更欣赏!

版主也是网民,也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思想,我们有权维护网民自己的利益,要拘要怎么的我等着,上帝,请让拘留来得更猛烈些吧。
作者: 鸡的屁    时间: 2012-3-15 15:55
百度 转发的被拘5日求辟谣的被拘10日

居然很多网站都转发了,  围观ing
作者: 吏蒲可畏    时间: 2012-3-15 15:58
关注!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5:59
鸡的屁 发表于 2012-3-15 15: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百度 转发的被拘5日求辟谣的被拘10日

居然很多网站都转发了,  围观ing

很快南充拘留网友事件会一度成为网络话题,会引起全国媒体关注。
作者: 热血男人    时间: 2012-3-15 16:01
记者就是写得生动!
作者: 冬天出太阳    时间: 2012-3-15 16:02
:curse::curse::curse::curse:
作者: 花钱阅下    时间: 2012-3-15 16:03
欢迎紫阳约瑟版主。
作者: 20012    时间: 2012-3-15 16:03
斑竹已莽
作者: 花钱阅下    时间: 2012-3-15 16:05
20012 发表于 2012-3-15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竹已莽

越来越多的莽娃儿。;P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6:51
花钱阅下 发表于 2012-3-15 16: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欢迎紫阳约瑟版主。

:handshake
作者: xsfre    时间: 2012-3-15 16:56
顶了,火了。
作者: yihuang    时间: 2012-3-15 17:01
已经被多个媒体转载,期待有好的结果,给广大网名,给人民一个交代!

作者: pan000990    时间: 2012-3-15 17:03
17#
发表于 2012-3-15 15:45 |只看该作者 |摸Ta一下
摸Ta一下 跟Ta聊天 加Ta好友 给Ta留言 Ta在干啥
串串门
串串门 Ta的微博 Ta是谁? Ta的靓照 Ta的日志 Ta的主题 Ta的回复 Ta的分享 Ta的好友 云山光头佬 发表于 2012-3-15 15:39
哟呵!,你不应该以版主的身份发这个贴,另外以一个马甲的身份发贴而更欣赏!
版主也是网民,也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思想,我们有权维护网民自己的利益,要拘要怎么的我等着,上帝,请让拘留来得更猛烈些吧。

作者: yihuang    时间: 2012-3-15 17:10
已经被多个媒体转载,期待有好的结果,给广大网名,给人民一个交代!

作者: 有木成林    时间: 2012-3-15 17:10
等待真正的法制学习!
作者: cblqs    时间: 2012-3-15 17:14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14: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拘留网民事件显然是某些公权部门滥用公权对网民打击报复,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应,“因言获罪”再不得到 ...

南充的司法队伍就是这样司法的!高。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7:24
请律师要出钱,建议南充网友组织下网友筹点钱给莽娃儿(王剑波)打官司。
作者: fireking    时间: 2012-3-15 17:24
这个事情已进入了“两难推理”
作者: 艺菲    时间: 2012-3-15 17:32
关注
作者: 乞丐王    时间: 2012-3-15 17:34
南充正在扩建拘留所,版主算一个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7:34
fireking 发表于 2012-3-15 17: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事情已进入了“两难推理”

有关部门说尚在调查不接受相关釆访?调查结果都没出来南充公安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把莽娃儿拘了,同饮一江水相煎何太急?南充公安局这么做不符合逻辑嘛。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7:36
乞丐王 发表于 2012-3-15 17: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正在扩建拘留所,版主算一个

本版很愿意体验南充市拘留所的生活。哈哈!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7:36
这下好了,拘留所都关不下了,看来只有借用监狱了!!!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7:38
本帖最后由 李约瑟 于 2012-3-15 17:39 编辑
开元777 发表于 2012-3-15 17:36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下好了,拘留所都关不下了,看来只有借用监狱了!!!


哈哈,要相信党相信政府,公道自在人心,这个事最终会圆满解决。
作者: 乞丐王    时间: 2012-3-15 17:39
开元777 发表于 2012-3-15 17: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下好了,拘留所都关不下了,看来只有借用监狱了!!!

市政新区广场大,可以关好多人
作者: 281184996    时间: 2012-3-15 17:39
前排站位,坐等莽娃出来
作者: 乞丐王    时间: 2012-3-15 17:43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17: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版很愿意体验南充市拘留所的生活。哈哈!

在你被关之前,请先找一下关人的感觉,把我这ID关十天吧,让你找找感觉;P
作者: 巴山-蜀水    时间: 2012-3-15 17:45
记者又致电南充市嘉陵区宣传部外宣办何主任。何主任告诉记者,网帖中所说的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与嘉陵区法院工会主席的事, “南充市和嘉陵区两级政府尚在调查,现在不接受相关采访, 一经查实一定向媒体发布。”记者追问,既然事实尚未查实,为何拘留转发网帖的网友? 何主任说:“组织上还未调查,孰是孰非,谁真谁假,我也不好说”。
既然不能说出孰是孰非,谁真谁假,为何就判断造谣什么的,如果最后证明确有其事,难道要执行国家赔偿吗?又要我们纳税人出钱来执行国家赔偿吗?:@


作者: 乞丐王    时间: 2012-3-15 17:48
本帖最后由 乞丐王 于 2012-3-15 17:48 编辑

欢迎版主来南充市拘留所体验生活!
不过得等段时间再过来,现在那里人满了,没位置!

作者: G608    时间: 2012-3-15 17:52
:L:L:L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18:31
巴山-蜀水 发表于 2012-3-15 17: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者又致电南充市嘉陵区宣传部外宣办何主任。何主任告诉记者,网帖中所说的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与嘉陵区法院工 ...

我真不明白南充警方是拿什么依据拘留转帖人的?
作者: 佛头寨下的兵    时间: 2012-3-15 18:53
路过的,围观了一下。

先收藏了,
如果真遭删帖,
将继续跟帖扩散!

作者: 有事生非    时间: 2012-3-15 19:02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真不明白南充警方是拿什么依据拘留转帖人的?

说不定他们自己也没搞明白

作者: 西山牛    时间: 2012-3-15 19:16
路过顶一下。
作者: 江湖江湖    时间: 2012-3-15 19:33
欢迎南充领导到上海视察
作者: 周而复始星期三    时间: 2012-3-15 19:33
裆烂了。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9:34
本帖最后由 开元777 于 2012-3-15 20:37 编辑

(, 下载次数: 17)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9:38
本帖最后由 开元777 于 2012-3-15 20:38 编辑

(, 下载次数: 18)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9:38
(, 下载次数: 22)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9:39
(, 下载次数: 13)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9:39
本帖最后由 开元777 于 2012-3-15 20:40 编辑

(, 下载次数: 19)
作者: 开元777    时间: 2012-3-15 19:40
本帖最后由 开元777 于 2012-3-15 20:40 编辑

(, 下载次数: 21)
作者: hcl722    时间: 2012-3-15 19:40
此贴要火
作者: 福娃2008    时间: 2012-3-15 19:47
莽娃儿事件是送个新一届市领导班子最好的见面礼,只是沉重了些,不知几爷子承受得起不?
作者: 周而复始星期三    时间: 2012-3-15 19:49
华新社报道:南充工俺欲出恶气,抓捕气焰嚣张的某报记者,准备于今晚24:05南下广东,据说局长亲自带队井车加砖车共计百余辆。
作者: huhongbin86    时间: 2012-3-15 20:04
大清国的文字狱复活啦
作者: iiiiiip    时间: 2012-3-15 20:17
哈哈
作者: 漂流客    时间: 2012-3-15 20:21
先围观、静候结果。
作者: 毒日头    时间: 2012-3-15 20:35
南坛网友的苦苦支撑终于迎来一丝契机
作者: xuzicuan    时间: 2012-3-15 20:35
路过,围观。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20:36
巴山-蜀水 发表于 2012-3-15 17: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者又致电南充市嘉陵区宣传部外宣办何主任。何主任告诉记者,网帖中所说的南充市中院副院长与嘉陵区法院工 ...

国家赔偿是用的纳税人的钱,我想莽娃儿也不是个喜欢铜臭的角色。
作者: 20012    时间: 2012-3-15 20:54
顶一个
作者: qwertyu1u    时间: 2012-3-15 21:22
:lol:lol:lol
作者: 回头几度风花    时间: 2012-3-15 21:22
:(:funk:
作者: 因然    时间: 2012-3-15 21:32
看得人热血沸腾的;P
作者: 飙车手    时间: 2012-3-15 21:33
先围起来
慢慢观看
作者: 红墙街吃低保的    时间: 2012-3-15 21:43
同是四川网民,维护正当权益风雨同舟:handshake
作者: 巴山-蜀水    时间: 2012-3-15 22:04
顶下:lol
作者: 巴山-蜀水    时间: 2012-3-15 22:07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家赔偿是用的纳税人的钱,我想莽娃儿也不是个喜欢铜臭的角色。

呵呵,只是我们纳税人的钱白养了这些人,还要为他们的白痴行为买单:(
作者: 石田    时间: 2012-3-15 22:16
越看越气愤。
作者: 嘉陵江总绕弯    时间: 2012-3-15 22:24
会不会还有第三个被拘的!
作者: 李约瑟    时间: 2012-3-15 22:27
嘉陵江总绕弯 发表于 2012-3-15 2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会不会还有第三个被拘的!

坐观风云起。
作者: 说真话遭雷劈    时间: 2012-3-15 22:40
嘉陵江总绕弯 发表于 2012-3-15 22: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会不会还有第三个被拘的!

希望某部门能理智的依法行事  而不是滥用职权
作者: 春秋龙井    时间: 2012-3-15 22:41
周而复始星期三 发表于 2012-3-15 1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华新社报道:南充工俺欲出恶气,抓捕气焰嚣张的某报记者,准备于今晚24:05南下广东,据说局长亲自带队井车加 ...

你娃要遭,不请你喝茶了,直接请切和莽娃儿当邻居。:lol:lol
作者: 南以充过    时间: 2012-3-15 22:50
颤抖啊颤抖!一只手遮不住天空:funk:
作者: 串哥    时间: 2012-3-15 23:04
:funk::funk::funk::funk::funk::funk::funk:
作者: 轻风杀戮    时间: 2012-3-15 23:18
强烈关注!各位网民看清上面的采访记录,尚在调查不接受相关釆访?好啊,你调查结果都没出来怎么就认定网民是在‘侮辱’呢??
作者: zhpsr    时间: 2012-3-15 23:19
总理说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作者: 安岳水上漂    时间: 2012-3-16 08:53
经不起推论呀?
作者: 都是南充百姓    时间: 2012-3-16 09:00
:@:@
作者: 万人敬仰之    时间: 2012-3-16 09:05
为了我个性签名,因此不发表任何意见,我只想说我也是个百姓。
作者: 烟非1978    时间: 2012-3-16 09:10
顶这个帖,男益智,女丰乳~~~~孩子长个老人长寿~~~
作者: 基层一线    时间: 2012-3-16 09:11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1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充拘留网民事件显然是某些公权部门滥用公权对网民打击报复,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应,“因言获罪”再不得到 ...

:handshake
作者: 柔情看世界    时间: 2012-3-16 09:27
坛里最近风云变幻的也太快了些,我很想知道,前几天深度剖析该事件并臭骂王剑波那群“新”坛友去哪了?
作者: fireking    时间: 2012-3-16 11:26
我们静待事件结果。
作者: zfscnc    时间: 2012-3-16 13:27
李约瑟 发表于 2012-3-15 15: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记者的电话也不接,他们怕什么嘛?调查结果公布于世噻。

其实大家认为真正的结果会公之于众吗?现在的官 场那些人说的话如果不是有录音人家都不会承认的,何况是自己人调查自己人。
作者: 小涩猫    时间: 2012-3-16 13:34
官司打到南充中院,直接由袁大人给你出个判决就是了,大家相信吧。
作者: 好耍不2004    时间: 2012-3-16 14:18
回复 李约瑟 的帖子

你太有才了!!!顶!!!!!!!!!!!!!

作者: 大宝器    时间: 2012-3-16 14:20
为什么如此难以有个结局?
作者: 好耍不2004    时间: 2012-3-16 14:27
回复 巴山-蜀水 的帖子

他们的钱是哪里来的?!他们是义工?不要吃饭?百干事?
作者: 好耍不2004    时间: 2012-3-16 14:29
回复 zfscnc 的帖子

有道理,说的实在.
作者: 已成年    时间: 2012-3-16 15:50
因言获罪”再不得到有效的制止中国网民的权利将得不到任何保护,网络监督政府,网络监督官员腐败就成为了一句空话。
作者: scncjl    时间: 2012-3-16 16:26
现在没得那个有这么大的能量捂住每个人的嘴!
作者: 安岳人在广东    时间: 2012-3-16 16:47
越捂越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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