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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川网报道集】3年实名举报"官商勾结" 知名网友发帖被仁寿警方拘留 [打印本页]

作者: 研墨    时间: 2013-10-25 11:57
标题: 【川网报道集】3年实名举报"官商勾结" 知名网友发帖被仁寿警方拘留

     针对眉山仁寿县网友“红叶-有泪”实名发帖被拘一案,四川新闻网发布系列报道。

    3年实名举报"官商勾结"无果 知名网友发帖被仁寿警方拘留

    2013-10-25 11:3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24日讯(记者 刘清华 郑丽霞)10月23日,眉山知名网友“红叶有泪”因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仁寿县公安局从家中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红叶有泪”真名谭寿康,是眉山比较活跃的知名网民之一,此前曾历时三年之久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并在网络上实名举报“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等内容。

  当事人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

  四川新闻网记者24日一早赶往仁寿县了解情况,根据谭寿康妻子提供的仁寿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书,记者了解到,10月23日晚20时54分警方带走了当事人,行政处罚书认为:对“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没有任何的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谭寿康在自己家中以“苍凉人生”的网名在某论坛将自己主观猜测的情况发布为标题为“实名举报四川眉山相关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后续)”的帖子,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该帖先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和多名网民点击。警方依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谭寿康行政拘留十日。

  10月23日,仁寿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以“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传唤网友“红叶有泪”,要求其在当日15时前到文林派出所接受讯问。网名“红叶有泪”的当事人谭寿康在警方认为散布谣言不成立而拒绝在传唤证上签字。其家属曾劝过“红叶有泪”不要与政府“作对”。

三年反映某楼盘“违规”无果

  谭寿康在帖子中称,自2010年11月起,仁寿县新南街正通巷的谭佰军(谭寿康之父)等数名居民多次以口头、书面、网络问政的方式向当地政府反映“新南街‘欧洲印象’电梯公寓工程违规修建,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事情。据谭寿康介绍,谭佰军在多次向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信访办反映情况的数月时间里,“各部门全部像驴推磨一样推来推去,没有任何领导正面回复过一个字。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谭佰军能力真强,居然同时在几个单位上班。”

  谭寿康反映说,在3年时间里,谭佰军等居民的奔波非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甚至期间还遭受到“不明身份人员”的恶语威胁。4月15日谭佰军还曾在施工现场因遭受“不明身份人员”推搡导致其不胜重力倒地昏迷。

  无奈之下,今年4月中旬开始,谭寿康便以网友身份以“诉求书”的方式将情况发布到网络请求社会各界关注。相继发帖有:《眉山市仁寿县官商勾结民不聊生!黑恶势力胡作非为!》、《官商互利!鱼肉百姓!黑恶势力横行!四川相关部门不作为》、《实名举报四川眉山相关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以及后续等帖子。

  10月23日,仁寿县公安局便传唤发帖当事人谭寿康,并于当日将谭寿康从家中带走,作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

     仁寿县回应:帖文反映内容失真

  针对网友“红叶有泪”谭寿康发帖实名举报“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被拘一事,仁寿县委宣传部24日作出通报。这份署名为“仁寿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稿”的通报认为,谭寿康(网名“红叶-有泪、”“苍凉人生”)所反映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等内容帖子被多家网站转载和大量网民点击、跟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针对帖子中反映的问题,仁寿县有关部门专门进行了调查:帖文反映内容失真。

  通报还称,谭寿康以其父谭佰军的名义多次通过网络发布“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的帖子,均系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仁寿县公安局于2013年10月23日对谭寿康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网名“红叶有泪”所发帖的内容早在3年前就开始发帖,为什么到现在才认定为失真;发帖内容里写到相关政府也多次协调,为什么一直没有结果?为什么是多次协调后,其中协调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谣言还需要协调?本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链接:http://scnews.newssc.org/system/2013/10/25/0138648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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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寿网友被抓引关注 媒体呼吁"给人说错话的空间"
     2013-10-25 18:3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25日讯(记者 张进春 刘清华 郑丽霞)网友“红叶有泪”因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拘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24日下午,本网记者赶至仁寿县公安局采访,但该县公安局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该局宣教股一名负责人强调“以县宣传部的通报为准”。仁寿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4日通报认为,谭寿康发布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的帖子,均系虚假信息。

  媒体微博:警方抓人应慎之又慎

  记者看到,网友“红叶有泪”被拘一事,引起部分主流媒体的关注,四川一主流媒体在其官方微博呼吁“给人说错话的空间”。并认为“警方认为其涉嫌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将其拘留10日。是否真的官商勾结不查,先抓说话的,难免给人行政压制的猜想。其行为属舆论监督失实还是具有主观故意性的谣言?又如何扰乱公共秩序?这些不明确之前,警方抓人应慎之又慎。”

  网友:打谣不能盲打

  而在一些网络上,网议纷纷。网友“雨竹”认为,所谓的谣是指完全不存在的、虚构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会误导民众的思维与认知。打谣的本身无可厚非,如何打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只凭自身喜好盲打,难免会引发民众的抵触情绪,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会限制民众的话语权。另一位网友的留言则是“一声叹息~~~”。(链接:http://scnews.newssc.org/system/2013/10/25/0138651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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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红叶有泪”谭寿康拘留解除 恳请政府“对整体事件认真调查”

       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4日讯(记者张进春)11月2日上午10点,天下着小雨,眉山知名网友“红叶有泪”谭寿康拘留期限届满,走出仁寿县拘留所的大门。家人一拥而上,七手八脚给谭寿康斜披上红布,希望能够辟邪除晦气。但谭寿康并不愿与记者多谈在拘留所的遭遇,“我很好,情绪比较稳定”他淡淡表示。

  11天前,仁寿县公安局以涉嫌网络上“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传唤谭寿康,谭寿康表示不认可,并未在传唤证上签字。当晚(23日晚),谭寿康因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仁寿县公安局从家中带走,并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此前三年,谭寿康及家人曾连续三年向有关部门反映“欧洲印象”楼盘侵占其房屋采光,以及涉嫌越红线开挖、少批多建等违规问题,均未得到圆满解决。

  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谭寿康便以“诉求书”的方式在网络上发布多篇帖子实名举报“眉山相关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寻求社会关注。10月23日晚,仁寿县公安局便以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将谭寿康拘留10日。

   走出拘留所的第二天(11月3日),谭寿康便在麻辣社区眉山频道发布“关于《谭寿康故意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一案》的声明”,称自己已于11月2日被释放,现在一切安好,感谢广大的网友关心与支持。同时谭寿康在声明中还表示,坚决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领导,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对整体事件认真调查,尽快妥善落实处理。

  在接受四川新闻网电话采访时,谭寿康表示,其所在的仁寿县文林镇政府约其在11月5日(星期二)上午9点到镇政府协调处理此事。他希望政府能出面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欧洲印象”少批多建以及侵占其房屋采光等问题,并给予合理赔偿。四川新闻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链接:http://scnews.newssc.org/system/2013/11/04/013869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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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研墨 于 2013-11-5 10:01 编辑


作者: 四川卫视舞美师    时间: 2013-10-25 12:32
国土规划作出停止违规开挖和恢复土地原状的行为决定

现在的情况是,违章建筑已经修好!!!

政府视而不见!!

到底是红叶发的是谣言,还是仁寿国土 规划发的是“谣言”?
作者: 敢爱敢恨    时间: 2013-10-25 12:32
当事人是否依据“三年举报无果”和某些官员刺激性语言,推论出“勾结、黑社会”等敏感说法,激怒了某些领导,才获得被拘的?
作者: 夜丶冭羙    时间: 2013-10-25 12:33
希望相关部门把真实情况告知,悲剧的年代
作者: 罗嗦嘴    时间: 2013-10-25 12:33

网名“红叶有泪”所发帖的内容早在3年前就开始发帖,为什么到现在才认定为失真;发帖内容里写到相关政府也多次协调,为什么一直没有结果?为什么是多次协调后,其中协调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谣言还需要协调?
    问的好!
作者: 坐在墙边等红杏    时间: 2013-10-25 12:34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挖红薯,反正仁寿红薯也多。你们都去慢慢的挖吧!
作者: 保值男人    时间: 2013-10-25 12:38
迷茫了。既然举报不是事实,为何国土部门有此文书?
本帖最后由 保值男人 于 2013-10-25 12:39 编辑


作者: 玉帝    时间: 2013-10-25 12:39
触犯了某某领导的核心不发利益
某某领导滥用公权力让走狗们拘留谭某某
玉帝鉴定完毕,不足之处后面的补充
作者: [烟云]    时间: 2013-10-25 12:45
网名“红叶有泪”所发帖的内容早在3年前就开始发帖,为什么到现在才认定为失真。
ps:为什么3年前的帖子到现在才认定失真?难道仁寿政府就没有借“净网行动”报击、报复网友之嫌?对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网友是否散布谣言,需要上级相关部门和有良知的媒体深度调查。从张家川学生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迫于舆论压力从刑拘到行拘,再后来被释放来看,政府的公信力还有多少?如果仅凭仁寿官方的一面之词确实难以服众。 本帖最后由 [烟云] 于 2013-10-25 13:02 编辑


作者: 石田    时间: 2013-10-25 12:49
建议四川省纪委出面调查,还仁寿“相关部门”的清白。。。
作者: 飙车手    时间: 2013-10-25 12:52
实名举报三年终究换来散步一次
这里面的学问大了:dizzy: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0-25 13:00
看完所有的相关帖子,认为:

红叶版主反映的事实有图有真相而且还有相关部门的解答相互印证,但是事情久拖无果这点才是引发事件的最根本点。

政府能力控而不采取措施控制的行为,任由开发商摆布,这样一个不作为的事实也难免让人产生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合理怀疑,红叶版主是亲身受害者,三年多的反映劳而无功,几句牢骚“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也仅仅是埋怨、臆测——对待这种埋怨、臆测,政府部门该用什么态度呢?
  
群众反映作风拖沓办事效率低下三年多不见整改,群众一个批评贴10月22发出23日就立马拘人,这就是仁寿县官方的那点能耐?

明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写的是因“散步谣言”,如何理解这四个字?这就是仁寿县的执法水准?

我们还暂不讨论该不该拘留红叶版主,综上看来仁寿县官方在仅在对待群众言论上,那种宽于待己严于律人的做派,也绝非我党所倡导的。


作者: 老天有眼444    时间: 2013-10-25 13:02
四川卫视舞美师 发表于 2013-10-25 12: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土规划作出停止违规开挖和恢复土地原状的行为决定

现在的情况是,违章建筑已经修好!!!

应该查查这背后的故事。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0-25 13:07
四川卫视舞美师 发表于 2013-10-25 12: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土规划作出停止违规开挖和恢复土地原状的行为决定

现在的情况是,违章建筑已经修好!!!

违章建筑已经修好

就变合法了??????????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0-25 13:09
老天有眼444 发表于 2013-10-25 1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查查这背后的故事。

背后的故事,如果不是鬼吹灯,就是几只苍蝇要浮水....不信我们拭目以待!

建议四川省纪委彻底查处,还原事实真相,给各方面都还一个公道!
作者: 无影手    时间: 2013-10-25 13:10
触及到一些人的利益了是真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0-25 13:11
玉帝 发表于 2013-10-25 12: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触犯了某某领导的核心不发利益
某某领导滥用公权力让走狗们拘留谭某某
玉帝鉴定完毕,不足之处后面的补充 ...

从多起腐败案例来看,你的分析不无道理:handshake
作者: 巴中小丫    时间: 2013-10-25 13:32
红叶有泪啊.........................................................
作者: 布川内库    时间: 2013-10-25 13:35
日本人哦 这可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哦 未必咱小老百姓说个实话都要遭整 那以后哪个敢乱开腔了嘛…
肯定触犯了某些银的利益 不然不得遭整噻
作者: 逍遥笑天下    时间: 2013-10-25 15:53
哎,社会啊,谁知道是不是触碰到某些“大人物”的利益了呢?曝光此事的记者不会也有麻烦吧!
作者: 再见8朋友    时间: 2013-10-25 17:03
一直关注着
作者: yjh19780803    时间: 2013-10-25 18:10
有临时工在里面吗?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18:11
夏县县长被处分彰显公民监督权不可侵犯2011-02-18 03:00:40 来源: 现代快报 跟贴 1 条 手机看新闻

尽管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都为举报人依法行使举报权利撑起了保护伞,但个别地方仍不断发生被举报者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其根源就在于个别遭到举报的干部,不能冷静正确看待公民举报权利的正当性和不可侵犯性,不能正确理解自己作为公务人员理应接受群众监督,动辄利用职权或者其他手段,对举报人实施压制报复,公然侵犯举报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在一场举报者与被举报官员之间爆发的冲突,最终以法律和正义保护举报者的结果收场。

据人民网消息,记者17日从山西省纪委获悉,山西夏县教育局局长手机短信举报县长违纪问题,却被刑拘、抄家一案有了处理结果,原夏县县长李晋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县长岗位;原夏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调离局长岗位。

事情的缘由并不复杂。山西省夏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分别在2010年10月22日和25日,用手机给市县领导发短信,反映县长李晋学违纪问题。从2010年10月29日开始,李晋学安排县公安局局长孙红军对吴东强进行手机监听、刑拘和“抄家”。

相比其他一些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这个事件有它的特殊性:运城市政府表示,2010年10月29日,在接到群众对李晋学违法处理涉己举报的情况反映后,当即责成运城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开展联合调查。经查举报人所反映问题失实,但事出有因。

可以看出,举报人的举报事实经过权威部门确认没有依据,也就是说,这是一桩失实举报,对被举报人县长来说,举报的确可能给他带来了冤屈。但他作为一个掌握一定公权力的领导者,在处理这起针对自己的举报事件时,逾越了应该恪守的法律界线,滥用了手中的权力去报复举报人,为自己和他人酿成了大错。

应该说这其中的教训是深刻的。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监督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而且在反腐败工作中,举报人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强大同盟。据有关资料显示,多年来,举报者们前赴后继,默默地以正义感和实际行动推动了我国法治进步,为惩治和遏制腐败立下了汗马功劳。检方披露,根据举报线索立案的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70%,很多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查处,都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的。现实中,有60%的举报人与其所举报的人或事没有利益冲突。当然,由于所处的局限性,一些举报人所举报的事实并非都是准确的,有的甚至属于子虚乌有,但只要不是出于非法的动机和手段,我们的被举报对象以及举报机关,应该给予情理上的宽容和政策上的保护,更不能给予压制和打击报复。

其实,对举报人的保护,我们不缺乏制度上的给力:无论是《宪法》还是有关刑事诉讼法,都有原则性的规定;此外,在中央纪检监察机关和高检院出台的政策性规定中,也都多次反复强调:“切实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秉公执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和侵犯被举报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及其亲属或假想检举、控告人,否则将以打击报复论处,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尽管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都为举报人依法行使举报权利撑起了保护伞,但个别地方仍不断发生被举报者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其根源就在于个别遭到举报的干部,不能冷静正确看待公民举报权利的正当性和不可侵犯性,不能正确理解自己作为公务人员理应接受群众监督,动辄利用职权或者其他手段,对举报人实施压制报复,公然侵犯举报人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有的肆意对举报人进行所谓的党政纪处分,开除、解聘、调离、扣工资奖金等,有的直接动用警力进行调查、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多样。这类事件尽管只是个案,但影响很坏,严重挫伤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损害了政府形象。

当然,针对那些不实举报、恶意举报,被举报人完全有权利启动保护机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但也要注意,这一切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司法程序或组织程序解决。利用权力干预司法,或者偏离法制轨道以权代法,都是不可取的。


从山西夏县事件的处理上,我们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有关方面正在加大对侵犯举报人合法权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有关法规的修订细化和一些地方保护公民举报条例的出台,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更全面、切实的保障。

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12388统一举报电话2008年6月26日正式开通时,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对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特别要注意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

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是提高反腐败工作效率尤其是遏制群众身边的、反映强烈的腐败的需要。要推进实名举报,必须给举报者以最大程度的保护。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 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img07/end_i.gif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18:18
我只有一句话三个字要说:
请放人!

作者: 海上骑鲸客邑    时间: 2013-10-25 18:23
四川省纪委监察中心举报电话:028   84444444!!!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18:28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和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是同义词,已合并。

出自《国语·周语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指阻止人民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指不让人民说话,必有大害。



目 录

1汉语成语
2相关故事
3成语启示
4来源



1汉语成语【词目】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拼音】 fáng mín zhī kǒu,shèn yú fáng chuān
【释义】 防:阻止;甚:超过。【示例】夫心险如山,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怨怒之情不一,欢谑之言无方。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谐隐》
2相关故事厉王姬胡是周朝的第十代国王,当政时国力已出现衰象。这时候,外族入侵、诸侯作乱、贡赋减少,王朝的国库空虚。偏偏新登基的周厉王又奢侈荒淫,走上桀、纣的路子,使周王室的财政很快出现了危机。
周厉王为了决定增加赋税,维持过那种花天酒地的生活。要该收的税都收了,怎样再立名目设立新税呢?什么名目来征税呢?他想不出来,该收的税都收了。这时,手下一个叫荣夷公的大臣给厉王出了一个点子,让他对一些重要物产征收“专利税”。不论是王公大臣还是平民百姓,只要他们采药、砍柴,捕鱼虾、射鸟兽,都必须纳税;甚至喝水、走路也得缴纳钱物。这个办法,遭到老百姓的强烈反对,就连一些比较开明的官吏也觉得很不妥当。很多大臣也纷纷向厉王避忠言。其中有个叫芮良夫的大夫劝告厉王不要实行“专利”。他说:“专利,会触犯大多数人的利益,是很伤人心的做法。”可是厉王根本听不进去,他一味宠信荣夷公,让他来免责实行“专利”。
实行专利后。百姓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顿时民怨沸腾,在当时就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
意思是说:“大老鼠啊大老鼠,不要再吃我的黍(指粮食)。多年来我纵惯着你,而你却对我们毫不照顾。我们发誓要离开你,到那欢乐的乐园去。”百姓们对周厉王的强烈不满情绪溢于言表。
老百姓们对周厉王充满了怨恨情绪,都纷纷咒骂他。大臣召公虎看到形势危急,就劝告周厉王说:“王上,百姓们实在受不了了,‘专利’法再不废除,难得不发生动乱!”可厉王根本听不进去。他让卫国的巫师去监视老百姓,如果发现有人谈论“专利”,咒骂厉王,就抓来杀头。从此,人们虽然牢骚满腹只好往肚子里咽,谁也不敢再说出来了。熟人在路上遇到也不敢交谈,只是以目示意。成语道路以目由此而来。整个镐京,顿时变得死气沉沉,毫无生气。
厉王却以为自己的残暴统治产生了效果,沾沾自喜对召公虎说:“你看,还有谁在说什么吗?”召公虎听了,对厉王说:“百姓们的嘴虽被勉强堵住,但使他们的抱怨变成怨气了。正如把水堵住,一旦决口,伤人更多;而应采用疏通河道的治水方法,治民也是这个道理,应该广开言路。如今大王以严刑苛法,堵塞言路,不是很危险吗?”厉王对召公的话置之不理,反而更加残酷地实行残暴的统治。
有压迫就有反抗,国人实在忍受不下去了!国都里的小贵族、小商人、手工业者聚集起来,冲向王宫,去找厉王算账。起初厉王还想把民众镇压下去,可调来的军队中的兵士原来全是平民出身,他们见国人造反,很多人也参加进去了。周厉王眼看大势已去,只好带了一些随从,偷偷溜出了王宫。厉王临走前把太子姬静托付给了召虎,然后就逃奔到了今山西霍县
愤怒的起义群众找不到厉王,满腔怒火难平,决定找太子去抵罪。他们得知大臣召公虎家里收留了太子,于是就包围了召公的家,勒令召公交出太子。召公心想,“过去天子不听我的规劝,才落到这般地步。现在我交出太子,会不会有人说我是对天子的不忠、伺机报复呢?当初我满口答应保护太子,好让王安心,现在若是交出太子,岂不是天大的不义?可是国人见找不到太子,他们一定不肯答应,怎么办呢?”他考虑再三,决定用自己的儿子代替太子,交给了起义群众,这才使太子没有被国人杀死。
国人暴动的第二天,卫国的国君卫武公就带着军队开到镐京。这卫武公,叫共伯和。共伯和率军到镐京是前来平叛,可是起义群众在当他来到王都之前,已经散去。于是共伯和就率领部队,进到了王宫里驻扎。
厉王在逃不敢回国都,太子虽在国都,但年龄太小,不能主事。他是召公用儿子换下来的,现在暴动刚平,还不到说出真相的时候。于是召公虎提出,国事暂由共伯和代理,其他大臣全都赞成。共伯和虽然是代理,实际上却在执政、问事上同天子一样,所以这二年被称作共和元年(公元前八四一年)。也就是从这一年起,我国历史开始有了准确的年代可以查考。
共伯和执政以后,采纳了召伯虎的建议,废除了厉王时的“专利”法,减少了名目繁多的赋税,人民得以安生,社会又趋于稳定。
史书上把共伯和执政的时期,称为共和时期。转眼十四年过去了,周厉王死了,太子姬静也已经在召公虎家里长大成人了。召公虎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上朝去对共伯和及众大臣讲了真相,说周朝大臣见太子还活着,结果大家一致同意让太子继位。共伯和知道自己不是周室正宗,若争下去难以服众,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就亲自到召公虎家把太子静接进王宫,举行了隆重的登基仪式。他回到原来的封地,当他的诸侯王去了。新即位的天子,就是周宣王
3成语启示中国历史上有很多统治者荒淫无道,但他们又怕人民议论,就采取了压制社会言论的措施,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平安无事。实际上这是最愚蠢的作法,它不仅使下情无法上达,错误的政策得不到纠正,加剧社会矛盾。更可怕的在于虽然民众口上不说,但心里却充满了仇恨,只要社会矛盾到达临界点,大规模的暴乱必然爆发,给社会生产力造成极大破坏。正可谓“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能忍受暴政的民族,但也是爆发起义最多的国家。
4来源释义阻止人民进行批评的危害,比堵塞河川引起的水患还要严重。指不让人民说话,必有大害。
典故溯源《国语·周语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注释防:阻止;甚:超过。意思是堵住人们的口,比堵塞河流的后患更为严重。河流被堵塞而决口,伤害的人一定多。百姓也如同河流。因此,治水的人要疏通河道,让水畅流;治民的人应开导他们,让他们畅所欲言。
成语故事周朝建立以后,对人民也采取了残酷的统治,因此人民对周朝越来越不满,纷纷起来反抗。周朝的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采用十分严酷的刑罚。到了周厉王即位后,对人民的压迫更重了,各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
话说周厉王当时宠信一名叫荣夷公的大臣,他非常擅长搜刮财物,残酷欺压百姓。荣夷公利用他的特权,封山占水,霸占了一切湖泊、河流,垄断山林川泽的一切收益,禁止老百姓上山砍柴打猎、下河捕鱼,断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计;对外兴师动众,征伐邻邦,不断加重老百姓的负担。他的倒行逆施、横征暴敛,造成了广大人民的强烈不满,朝野上下,杀机四伏,人人自危,民怨沸腾。
那时候,住在野外的农夫叫“野人”,住在都城里的平民叫“国人”。都城镐京的国人不满厉王的暴虐措施,怨声载道。大臣召穆公听到国人的议论越来越多,社会动荡不安,就进宫告诉厉王说:“荣夷公的这种做法,让百姓忍受不了啦,您如果不趁早收回给荣夷公的特权,百姓就要暴动了,出了乱子就不好收拾了。”
厉王撇撇嘴说:“这点小事情,我自有办法对付。”于是,周厉王下命令,禁止国人批评朝政。还从卫国找来一个巫师,要他专门刺探批评朝政的人,说:“如果发现有人在背后诽谤我,你就立即报告,我会严惩这些刁民。”卫巫于是派了一批人到处察听,这批人经常借机敲诈勒索,谁要是不听,他们诬告你谋反。厉王听信了卫巫的报告,杀了不少国人。
在这样的压力下,国人真的不敢在公开场合里议论国事了。就是人们在路上碰到熟人,也不敢交谈招呼,只交换了一个眼色,就匆匆地走开。厉王发现批评朝政的人渐渐少了下来,十分满意。
有一次,召穆公去见厉王,周厉王高兴地对他说:“你看,现在老百姓都同意我的做法,没有人反对了呢。”
召穆公叹了一口气说:“您这是强行封老百姓的嘴,哪里是老百姓真就没有自己的想法了啊!这怎么行呢?堵住人的嘴,不让人说话,比堵住河流还要危险哪!治水必须疏通河道,让水流到大海;治国家也是一样,必须引导百姓说话。硬堵住河流,等到决口伤害的人一定会更多;硬堵住人的嘴,堵塞河流的后患更为严重,是要闯大祸的呀!”
厉王不以为然,暴政反而越来越厉害。过了三年,也就是公元前841年,国人忍无可忍,终于举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暴动。起义的国人围攻王宫,要杀厉王。厉王得知风声,慌忙带了一批人逃命,一直逃过黄河,到彘(今山西霍县东北)地方才停下来。就是厉王不听召穆公的规劝,才落得个被流放的命运啊。
十四年之后,周厉王在彘死去。大臣们立太子姬静即位,就是周宣王。但是经过一场国人暴动,周朝统治者已经外强中干,永远地衰落下去了。
召穆公召穆公即召公,名虎。作为西周王室重臣的召公,目睹了厉王的暴虐和朝政的混乱局面,仗义执言,没有得到厉王的认同。周王朝的统治危如累卵,在众大臣缄口不言的情况下,召穆公不得不第二次进谏,可是也没有取得效果。公元前841年的暴动,厉王逃到召公的住处。民众胁迫召公交出厉王,无奈之下,召穆公狸猫换太子,把自己的儿子交了出去,成全了自己忠诚的名声。[1]



本帖最后由 山水如画 于 2013-10-25 18:34 编辑


作者: 大二流子    时间: 2013-10-25 18:29
    真相基本大白,看来呀,四川省的眉山公安要去刑拘四川日报了,至少可以花钱钱儿去封四川日报在腾讯的官方微博了,好看的戏即将拉开序幕······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18:36
群众监督主要是指公民或社会组织对于权力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有时也指一般群众对于领导干部的监督。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群众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制原则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体方式涉及言论、出版、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等。群众监督的实施机制包括信访制度、举报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巡视制度、申述制度、政治协商对话制度、意见征询制度、领导接待制度等。
作者: 艾宝良    时间: 2013-10-25 18:41
为什么是谣言还需要协调?
作者: t225    时间: 2013-10-25 18:44
无法无天,目无法律存在
作者: 四川卫视舞美师    时间: 2013-10-25 18:51
放人
作者: 2523227484    时间: 2013-10-25 19:12
第二轮巡视即将开始。
作者: 素面朝天    时间: 2013-10-25 19:15
红叶不服,麻辣不服,你不服,他不服,连我都没被说服!
作者: 我摄工作室    时间: 2013-10-25 19:20
严重关注,
占楼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19:22

现在晓得呱了哇
抓进去容易
现在放出来难了哇
这下仁寿出名了哇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19:23
我建议中央巡视组的同志们专程到仁寿去查一查这个地方各个部门的帐目
看看他们究竟是多么的廉洁与奉公
作者: 江湖没有的传说    时间: 2013-10-25 19:25
坐等政府回复
作者: 〃三_分_热_度    时间: 2013-10-25 19:27
看完所有的相关帖子,认为:

红叶版主反映的事实有图有真相而且还有相关部门的解答相互印证,但是事情久拖无果这点才是引发事件的最根本点。

政府能力控而不采取措施控制的行为,任由开发商摆布,这样一个不作为的事实也难免让人产生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合理怀疑,红叶版主是亲身受害者,三年多的反映劳而无功,几句牢骚“官商勾结黑恶势力横行”也仅仅是埋怨、臆测——对待这种埋怨、臆测,政府部门该用什么态度呢?
  
群众反映作风拖沓办事效率低下三年多不见整改,群众一个批评贴10月22发出23日就立马拘人,这就是仁寿县官方的那点能耐?

明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写的是因“散步谣言”,如何理解这四个字?这就是仁寿县的执法水准?

我们还暂不讨论该不该拘留红叶版主,综上看来仁寿县官方在仅在对待群众言论上,那种宽于待己严于律人的做派,也绝非我党所倡导的。
作者: 野道士    时间: 2013-10-25 19:28
素面朝天 发表于 2013-10-25 19: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红叶不服,麻辣不服,你不服,他不服,连我都没被说服!

认同你的观点!
作者: 尘埃不见    时间: 2013-10-25 19:34
川网好样的!!赞!!
作者: 我不是二奶    时间: 2013-10-25 19:40
    查看此事件的相关帖子,已经弄得昏昏欲睡了,在睡之前,觉得我们麻辣网友应该做点什么,为此,你拟标题《麻辣社区网民关于诚请四川省纪委对眉山仁寿县涉嫌故意抓捕实名举报网民“红叶-有泪”扰乱广大网民依法行驶监督权的正常环境以达到掩盖“官商勾结”之目的调查的建议书》。真诚希望网民朋友,以点评或回复的形式,将内容呈现于后,我醒来就加以整理之后再发出,行么?谢谢!

作者: 为迩独战天下⌒    时间: 2013-10-25 19:43
可惜中央领导不来该论坛看哟!杯具太多了,小老百姓没办法…:funk:
作者: 遮光罩影    时间: 2013-10-25 19:56
建议四川省纪委彻底查处,还原事实真相,给各方面都还一个公道!

作者: mingshen7077    时间: 2013-10-25 19:59
我不是二奶 发表于 2013-10-25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查看此事件的相关帖子,已经弄得昏昏欲睡了,在睡之前,觉得我们麻辣网友应该做点什么,为此,你拟标题 ...

愚以为,迫于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仁寿警方只是放人、道歉是不够的。问题的关健在于是谁指使警察那样干的?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20:09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3-10-25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愚以为,迫于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仁寿警方只是放人、道歉是不够的。问题的关健在于是谁指使警察那样干的 ...

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但很有必要,而且非常有必要。
任何人,无论地位有多高,官位有多大,只要滥用公权力抓捕行使群众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的公民,只要不是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不但不应该受到抓捕,反而应该受到保护才对,随随便便就抓捕行使群众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的公民,我认为这样色厉内苒的官员彰显的只是一种权力的张狂与骄矜,其实只是一种虚弱无能与弱智愚蠢的表现。
作者: zhengfeng1234    时间: 2013-10-25 20:10
唉!如今世道,民怎能与官斗哦!上下五千年,难道不懂吗! (, 下载次数: 49) 本帖最后由 demo235 于 2013-10-25 20:15 编辑


作者: 四等公民    时间: 2013-10-25 20:11
网名“红叶有泪”所发帖的内容早在3年前就开始发帖,为什么到现在才认定为失真;发帖内容里写到相关政府也多次协调,为什么一直没有结果?为什么是多次协调后,其中协调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谣言还需要协调?本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作者: 四等公民    时间: 2013-10-25 20:11
网名“红叶有泪”所发帖的内容早在3年前就开始发帖,为什么到现在才认定为失真;发帖内容里写到相关政府也多次协调,为什么一直没有结果?为什么是多次协调后,其中协调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是谣言还需要协调?本网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作者: yixianju    时间: 2013-10-25 20:12
水深啊,飘过。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5 20:18
人民群众正确的诉求应该正确引导,不要一味的“谣言”“破坏秩序”为由随意打压!既然这个发稿者有“谣言”“破坏秩序”的罪过,那公安部门或者说政府部门首先在网上公布具体罪名,让老百姓信服吧!如果没有确切证据,那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就是滥用职权,诽谤和人生侵害了!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5 20:18
仁寿的某些领导的确做得不妥!什么是公共秩序?什么是扰乱公共秩序?到底是扰乱哪个的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是来剥夺人民发言权的还是维护开发商利益的?法律成了个人的家规,公安人员成了个人的家丁?你们知道,你们应该知道有官商勾结吧,那薄熙来不也与商勾结了么?勾结了还不准人说出来,这有点过分吧!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5 20:25
“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的帖内容不实。就是说仁寿政府“是有作为的,没有官商勾结,没有黑恶势力”,请找出你们“有”和“没有”的证据即可。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5 20:27
找中纪委!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20:32
一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实名在网上发个帖子就扰乱了公共秩序?他是怎么扰乱公共秩序的?请问当地的交通道路因为他发了帖子而堵塞了吗?当地的人群因他发了帖子而发生互相踩踏了吗?当地的人员因为他发帖子而上街闹事了吗?当地的教师因为他发了帖子而不给学生上课了吗?当地的公务员因为他发了帖子而不去上班了吗?当地的母鸡母鸭母鹅因为他发了个帖子就不下蛋了?当地的母猪母牛母羊因为他发了个帖子就不产崽了?当地的公共秩序难道这么脆弱?一个文弱书生的一个帖子一发出来,居然公共秩序竟乱了?
望释惑为盼。

允许人民群众说话,大胆地让人民群众说话,天塌不下来的!
不要害怕人民群众说话,人民群众敢于说话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民群众鸦鹊无声啊!人民群众能说话和敢说话表示人民群众还相信我们,还信任我们,如果人民群众都不说话了,那才叫真正的可怕了!


本帖最后由 山水如画 于 2013-10-25 20:56 编辑


作者: 雄风A    时间: 2013-10-25 20:33
:(悲哀。。。
作者: 超越自然    时间: 2013-10-25 20:40
:funk::funk::funk:
作者: 不在状态    时间: 2013-10-25 20:50
彻查彻查彻查。三年了不给个说法。还罗织个罪名抓人。网友们都来关注。仁寿警方的胆大妄为是要付出代价的。:o
作者: 内江kpu    时间: 2013-10-25 20:51
建议四川纪委和眉山纪委联合进行调查此事
作者: 不在状态    时间: 2013-10-25 20:56
既然仁寿警方把事情搞大了就请四川省纪委的彻底调查弄个水落石出。还麻友一个公道!!!:o
作者: ※风※    时间: 2013-10-25 20:57
四川新闻网眉山10月25日讯(记者 张进春 刘清华 郑丽霞)网友“红叶有泪”因涉嫌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拘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24日下午,本网记者赶至仁寿县公安局采访,但该县公安局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该局宣教股一名负责人强调“以县宣传部的通报为准”。仁寿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4日通报认为,谭寿康发布的“政府部门不作为、官商勾结、黑恶势力胡作非为”的帖子,均系虚假信息。

公安局为什么会逃避问题!他们不是调查清楚了才抓人的吗?有证据就该拿出来让广大群众看看.从这点上大家都能看出点什么吧!      
身正不怕影子斜
作者: 不在状态    时间: 2013-10-25 20:59
麻友都是有素质的不会凭空刁难政府的。兔逼急了要上房的。:o
作者: 新客汉网    时间: 2013-10-25 21:01
已经阅读,不好评说
作者: 右拐打左灯    时间: 2013-10-25 21:02
楼主竟然也会发这类贴?
作者: 闪电    时间: 2013-10-25 21:15
我不是二奶 发表于 2013-10-25 1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查看此事件的相关帖子,已经弄得昏昏欲睡了,在睡之前,觉得我们麻辣网友应该做点什么,为此,你拟标题 ...

如果明天看不到你发帖,我们都会猜测你的去向
作者: ┈☆醉梦っ★    时间: 2013-10-25 21:15
悲剧
作者: globalhqw    时间: 2013-10-25 21:39
2天时间已经过去了,估计10天也会很快过去!!
到现在为止,看到还仅是网友提供的一些材料,就不明白,如果你们也有话要说,官方的回应怎么就这么慢?仅能提供的还是一份毫无说服力的内容!
眉山现在也是天府新区的一部分了,仁寿地方政府部门如此的对事态度、如此的办事风格,怎么能跟得上天府新区建设的高要求?小事见大,真的希望你们能借此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改进工作作风,造福一方百姓!!
本帖最后由 globalhqw 于 2013-10-25 21:47 编辑


作者: 总不来电    时间: 2013-10-25 21:46
石田 发表于 2013-10-25 1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四川省纪委出面调查,还仁寿“相关部门”的清白。。。

同意

作者: 别样人生123    时间: 2013-10-25 22:01
想请教一下仁寿县政府:1.到底是红叶发的是谣言,还是仁寿国土局、规划局发的文件是“谣言”?
2.“官商勾结”的帖子都发了那么久了,以前都没见政府回应过,那么这之前政府都在干什么?政府重视群众呼声了吗?政府重视自身形象了吗?
3.你说是网络谣言,总还是要拿点儿有说服力的证据出来让老百姓看一下啊,不然怎能服众呢?

作者: 正能量无限发射    时间: 2013-10-25 22:09

触犯了某某领导的核心不发利益
某某领导滥用公权力让走狗们拘留谭某某
玉帝鉴定完毕,不足之处后面的补充
作者: 2223296094    时间: 2013-10-25 22:16
保值男人 发表于 2013-10-25 12: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迷茫了。既然举报不是事实,为何国土部门有此文书?

国土局好像有不同意见。

作者: 巴山-蜀水    时间: 2013-10-25 22:25
强烈关注:(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5 22:30
群众监督权、舆论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让人民群众说话,天塌不下来!
作者: 久歌    时间: 2013-10-25 22:35
不管做什么必须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去做!该网友的做法对与错,自有公论。
作者: 自由行走之花    时间: 2013-10-25 22:52
石田 发表于 2013-10-25 1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四川省纪委出面调查,还仁寿“相关部门”的清白。。。

坐楼支持

作者: kchd    时间: 2013-10-25 23:01
相比较而言,贪官腐败官员哪个的社会影响更大?
作者: 毛银    时间: 2013-10-25 23:01
把“散步谣言”的转起来先!
作者: 825    时间: 2013-10-25 23:11
谣言,指的是没有相应事实基础、却被捏造出来并通过一定手段推动传播的言论。

传播学名词
1947年,Allport & Postman给出了一个决定谣言的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他们在这个公式中指出了谣言的产生事件的重要性与模糊性成正比关系,事件越重要而且越模糊,谣言产生的效应也就越大。当重要性与模糊性一方趋向零时,谣言也就不会产生了。要想终止谣言的传播,就应及时披露事件的真相,所谓:“谣言止于真相”。
现代环境下,利用灵活无序的网络传播,谣言传播变的速度更快、作用力更强。
有些流言在传播中,常常变样,这一方面是接受者和传播者的记忆错误所致,更重要的是各人在传播过程中有意无意地加上自己的主观色彩。 另一种看法认为,在中文语义中“谣言”更具有贬义性,往往不是依据事实,而是凭空想象或根据主观意愿刻意编造的传言,制造这种传言的行为被称作“造谣”,传播这种传言的行为被称为“传谣”。由于谣言产生的根基不是以事实为依据,其真实性无从谈起,谣言往往会被真实的信息所揭露。
“凡街市无根之语,谓之谣言。上天儆戒人君,命荧惑星化为小儿,造作谣言,使群儿习之,谓之童谣。小则寓一人之吉凶,大则系国家之兴败。荧惑星,是以色红。今日亡国之谣,乃天所以儆王也。”
明末·冯梦龙 《东周列国志》第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造谣”是“捏造虚假事实”,或“虚构”情况。




(, 下载次数: 35)



作者: 825    时间: 2013-10-25 23:14
寒蝉效应

寒蝉效应(chilling effect),政治、法律、传媒学等领域的新兴名词,属于负面效应。中译Chilling Effect为寒蝉效应,译名因着重强调了效应的波及广泛度,再加上噤若寒蝉意旨早已分外传神,而渐已为中文界所接受,应用广泛。寒蝉效应着重涉及个人思想、言论、集会等核心价值和自由权利的社会存在及其影响。或专指人民因恐惧于遭受国家刑罚,或是无力承受所必将面对的预期耗损,就必将放弃行使其正当权利,进而打击公共事务、社会道德、个人信心。提醒社会个体必须及时关注、思考由于压制行为、动用戒严措施、轻易兴讼等预后不良及其利害关系,和在助益于思考层面的重要性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之所以使用“寒蝉”二字,是因为chilling的意思是寒冷发抖,而噤http://h.hiphotos.baidu.com/baike/s%3D220/sign=22545a949925bc312f5d069a6ede8de7/738b4710b912c8fccc6f7997fc039245d78821cf.jpg

寒蝉效应


若寒蝉的“寒蝉”二字较接近原意的概念,因此翻译成为中文时便使用“寒蝉效应”。不过现在由于广泛使用,现在只要是被上层权力阶级控制,造成下层阶级无法有效发表意见的情况,很多人都会用寒蝉效应一词

社会现象
在由上级碰巧查出腐败的单位和地方,人们常有这样的疑问:那里的纪委到哪去了?有人说:纪委就在那里呀,好好的。有人说:纪委始终冲杀在第一线呀。有人说:纪委也是干瞪眼,甚至只能睁一眼闭一眼。还有人说:纪委也腐败了,同流合污了。
其实,监督的责任,人人都有份。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吗?那么,是不是可以扩而大之再多问几句:你到哪去了,我到哪去了,他到哪去了?有人说:都在呀,好好的。我的回答是:不,不是的。社会的人群,是否可以划分为三部分:一、你我他中的极少数人是冲杀在第一线的,如郭光允陈少青等。二、你我他中的少数人是腐败分子、同流合污者、为虎作伥者。三、你我他中的绝大多数人(90%以上)是居中者,晃来晃去者。他们是决定社会状态的实力来源和基础,但却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他们晃过去,可能是一场后果难料的灾难。他们晃过来,又可能是一场难得的进步或革命。比如,在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少数人坚持要开除刘少奇党籍,表决时“晃来晃去者”全都举了手,只有一蝉难鸣的女将军陈少敏没举手。康生问她为什么不举手?她说这是我的权力。然而,正是由于绝大多数人放弃了自己的权力和正义,晃到了邪恶的少数人一边,就酿成了一桩千古奇冤和国家灾难。就目前情况来说,表面上还算稳定,但暗流却在晃来晃去地激烈涌动。借助当前一定的言论自由,他们可以气壮如牛地大喊:反对腐败,打倒腐败,上呀,打呀,纪委都到哪去了!但要真正让他像郭光允、陈少青、陈少敏那样向上冲时,他退缩了,不敢了。为什么?因为这90%以上的人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大智者”,很简单,他们都知道那是“鸡蛋往石头上碰”。可能有人会问:你自己呢?实话告诉你:鄙人曾经长时间是一个“大愚者”。后来,由于头破血流地反复实践,终于在发现了“一把手专政原来就是封建专制的翻版”这一真理之后,才变得稍为“聪明”了一点。

本帖最后由 825 于 2013-10-25 23:20 编辑


作者: 云山光头佬    时间: 2013-10-25 23:23
建议中纪委和公安部彻査
作者: 2010111112113    时间: 2013-10-25 23:38
立即放人!
作者: 耗子来电    时间: 2013-10-26 00:10
麻辣这次态度鲜明。
作者: 我不是二奶    时间: 2013-10-26 01:36
mingshen7077 发表于 2013-10-25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愚以为,迫于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仁寿警方只是放人、道歉是不够的。问题的关健在于是谁指使警察那样干的 ...

应该不可能那么简单。

作者: xiy664383    时间: 2013-10-26 03:14
查找真像,
作者: 空山山不空    时间: 2013-10-26 03:37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作者: 齐驱    时间: 2013-10-26 05:45
应实施追责!决不只对平民,官员也一样,才能体现宪法!
作者: 玉箫声声    时间: 2013-10-26 07:07
警方执法是否规范,本人不予置评,但是,仁寿官方全然不顾规划局、国土局的调查结论,悍然以只言片语“官商勾结、黑社会横行”定性为“散步谣言”就抓人,确实显得理由牵强,并且反而令智商正常的公民,疑窦丛生了。希望眉山市纪委介入,给社会以真相释疑。
作者: 院长    时间: 2013-10-26 07:22
背后的故事多!仁寿地方比较穷!好想产吃红笤的时候多!
作者: 四等公民    时间: 2013-10-26 07:42
院长 发表于 2013-10-26 0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背后的故事多!仁寿地方比较穷!好想产吃红笤的时候多!

一个没有国度没有王法的地方---仁寿

作者: 花开花谢    时间: 2013-10-26 07:59
三年一直敢实名举报,绝对有足够的底气!
作者: 山水如画    时间: 2013-10-26 08:42
随随便便抓捕行使群众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的公民,是对履行公民监督权和舆论监督权的严重侵犯!此事件让仁寿的知名度到是有了,但却不是美誉度,是臭名远扬的臭名度!仁寿的软环境竞争实力将因此而大受影响和降低,应对随随便便抓捕网民的警察和背后指使者实行严厉的问责与彻底的追究!
本帖最后由 山水如画 于 2013-10-26 09:54 编辑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6 08:50
集体上书中纪委,要求严查仁寿政府和公安有关领导!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6 08:56
公安人员是人民养的,不是你们仁寿政府养的。公安是为人民的,而不是你们仁寿县政府官员的私家打手!
作者: 肃贪119    时间: 2013-10-26 08:58
强烈要求把仁寿个别禽兽官纯之以法!
作者: bravehuang    时间: 2013-10-26 09:00
不发下言,枉来一场,发下言呢,以仁寿官方的做法,有些怕仁寿官方跨地域来一次,咋办?仁寿官方做法欠妥应该改正
作者: 光雾山上的风    时间: 2013-10-26 09:06
这世道,哎,...................
作者: 泥巴山农夫    时间: 2013-10-26 09:07
感觉小老百姓的日子真不好过了。
作者: 莽木匠    时间: 2013-10-26 09:11
希望律师朋友们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 散淡闲客    时间: 2013-10-26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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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J小龙    时间: 2013-10-26 10:34
估计相关领导的屁股上不干净,建议上级纪检部门调查,说不定就牵出一窝硕鼠
作者: mingshen7077    时间: 2013-10-26 10:41
读帖有感:
时入深秋,怪事惊现。四川盆地,第一大县。
网上散步,竟成谣言。实名举报,拘留十天。
官商勾结,闲事休管。群众呼声,视而不见。
哀哉仁寿,愧对四川。呜呼公安,再造冤案。
声讨檄文,盖地铺天。人兽喉舌,噤若寒蝉。
纯洁党风,改过纠偏。群众路线,天高地宽。
知法违法。情何以堪?放人道歉,切莫迟缓!
证据编好,话说自圆。临时工干,禁闭三天。
红叶有泪,泪满龙潭。苍天有眼,明镜高悬。

彭水诗案,不再重演。麻辣社区,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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