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ptyb

输液时突然死亡,医院方九次修改病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火灾死亡人员每人赔赏98万人民币,王成的死亡,新津中医医院至少应该赔赏100万人民币。

发表于 2010-12-4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顶贴

发表于 2010-12-4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顶贴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真实的病历中,才能找出病人真正的死因,
真实的病历,随病人死亡而凝固,
凝固了的病历,法律绝不允许任何人篡改!
新津县中医院在病人死后,连续9次篡改病历,每次都改了些啥?
应当继续深追、猛挖!……

发表于 2010-12-5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个多月了,新津中医医院应该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了。

发表于 2010-1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发表于 2010-12-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友情顶贴:lol

发表于 2010-12-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lol友情顶贴:lol

发表于 2010-12-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透析化疗吊瓶输液--这是当前医院扣压病人加大赚钱力度的惯常手法--多少病例不是因此而秃头就是因此而丧命,而最后结论还是院方正确--“药物反应”“正常现象”“病情恶化”或“没有抢救过来”等等。像罗京这样年轻力壮的新闻人物医生还不都是一推了事。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记者报道: 8月2日,她和院方在新津县卫生局进行调解时,得到了第一份病历。因为当时没有盖章……

“当时没有盖章”是个阴谋
拥有强大行政资源的新津县中医院、卫生局为什么当时没有盖章?
1、不懂出具法律文件必须盖章的规矩?
2、一时疏忽?
3、设置圈套——以便以后嫁祸“死者家属自己篡改病历——严重犯法,必须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待其受恐吓昏昏后 ,乖乖地就范!
       这才是当时没有盖章的原因!

阴谋的实施:
1、毫无疑问,已通过几种途径,告知了死者家属:家属自己篡改了病历,严重违法,必须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2、据记者报道: 医院相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都是该份病历,并未改动过。对于邱国仙所说的诧异,该负责人这样述说了经过:“8月9日她的确来要求盖公章和复印病历,当时她说2日复印的病历丢了。”而如今邱国仙又突然拿出了2日的病历,他们认为有可能是她进行了改动

结果:
据记者报道: 医院相关负责人说,一直以来都是该份病历,并未改动过。…… 调出了当天的病历记录。对于王成的病历,一共有9次修改记录


    贼喊作贼!
   新津县中医院相关负责人现场作案(说病历从未改动过)被逮了个正着!

发表于 2010-1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彻查 做的也太明显了

发表于 2010-12-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最近一段时间新津县中医院,新津县人民医院,新津县妇幼保健院相继发生医疗事故,如此高频率的发生率让人不寒而栗。让人产生了进医院的恐惧感。稍不注意小病医成大病,让你走着进去躺着出来,谁还敢上医院呢?接连发生这么多的事故新津县卫生局你们是干啥的???医院不都是你们监管的吗?你们要是管得好,让医院的医生们多一点点责任心就不会出现那么多惨绝人寰的事件。。。。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发表于 2010-12-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局的简直无能

发表于 2010-12-6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可否知道新津县人民医院,新津县妇幼保健院,这里又是新津县中医院在这段时间内相继出现医疗事故。凄惨的案件一桩接一桩。相关负责人们都干什么去了???

发表于 2010-12-6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谁叫你去输液-不知道静脉注射是卫生法规定的吗?

发表于 2010-12-6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用药列举出来,是不是静滴了地塞米松?

 楼主| 发表于 2010-12-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用药列举出来,是不是静滴了地塞米松?
[quote][/quote]
顶!
正义人士站出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用药列举出来,是不是静滴了地塞米松?
为民医生 发表于 2010-12-6 18:49


为民医生好样的!

为民医生为人民!

发表于 2010-12-7 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17:18就用了地塞米松10mg iv  护士签名 陈俊 喻梅

发表于 2010-12-8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新津县中医院, 为“突发性腰痛、右下肢肢体无力,血压是250/144mmHg的极高危病人”,在出现危及生命反应之前所使用的药:
临时医嘱记录2.jpg
医生处方1—1.jpg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