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财政局 关于对“教师工资发放”贴文的 回 复 广大网友: 首先对网友关心我县财政工作深表感谢,现对网友所提有关教师工资及绩效工资发放问题的贴文回复如下。 一、关于5月份工资发放的问题 5月份全县财政直发工资,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已于5月24日开具支付令并提交三家代理银行发放,全县绝大部分职工工资均已发放到位。至于网友反映的部分教师工资未发放到职工卡折上的问题,可直接向本单位工资发放的代理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查询。 二、财政直发工资的程序及财政资金利息的问题 平昌县2011年财政直发工资均通过“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发放,其发放程序是:首先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申报并导入工资数据,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传,经财政相关主管股室审核后集中发放。但每月都有少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不按财政规定的时间上传本单位工资数据,影响了个别单位直发工资的及时发放。 按照我县相关规定,教师绩效工资可由各单位自行申报并通过授权支付方式发放;也可在单位直发基本工资时一并发放,具体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由单位自行选择。部分教师未能按月领取到绩效工资,可到本单位财务部门查询绩效工资发放方式和发放时间。 县财政资金在银行所产生的利息,是当年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全部上缴金库,由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 再次感谢网友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类似问题,欢迎来电咨询:0827—6237138
平昌县财政局
201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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