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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撞鬼了

[及时新闻] 南江县医院医德丧尽:小手术反让人大小便从阴道出(县医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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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0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喝人血,吃人肉,扒人钱财的地方!
有钱别生病,没钱生了病等死?进不起啊~~~~~~~~~~
白医天使=吃人魔鬼

发表于 2011-3-30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是隐藏了些东西没有写进去啊?医生怎么可能因为请你出去而你没有出去就那样冲动得打人!?更何况人家是主任,没有那点修养怎么就能坐到那个位置!?

发表于 2011-3-30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一个对病人很好的医生,很负责人的主任!建议走法律程序,别对人进行人生攻击!

发表于 2011-3-31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支部书记在村上就刮
横,是当地一霸,还克扣了我们的补助的家伙,又在打歪主意了。

发表于 2011-3-31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事故  关注

发表于 2011-3-3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发表于 2011-3-3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个神,是不是真的哦。。。。

发表于 2011-3-3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找外地律师,走司法途径!!!(莫找本地律师)

发表于 2011-3-31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杯具啊!南江县医院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啊!不要推卸责任!
卫生局应该高度重视!
还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3-31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62,你好,事实确实如此,你可以调查,因当时该院医务科长及一名患者家属在场,诉求人也报了警,当时脸上有伤痕,诉求人请求后到场的该院保卫人员把伤痕摄下来(该同志带了摄相机),未实现。至于28、40两位楼主,请你们了解事实真象,站在公平正义足矣。因为事情发生后,诉求人多次找到院方诉求未果,且以书面材料上呈县委、政府诉求,最后实无其他途径,而将病人抬到该院行政楼四楼时,该院80%领导办公室紧闭无人(据悉该院领导带领近二十余人拿着国家、纳税人及病人血汉钱到重庆等地“考查”去了),只有一位值班的工会主席在,且据悉后来该工会主席指令,全部关门走人,不予理会,这就是当今人民医院的态度、做法,请正义的网友们评评理吧!再者,据悉,该诉求人确是村党支书,至于他怎样,烦请大家走访下当地老百姓及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就见分晓。

发表于 2011-3-3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1-3-3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外地律师:lol:lol

发表于 2011-3-3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这个问题还需确认       这个社会的人就是难缠啊   

发表于 2011-3-31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和医生是刀俎,患者及家属是鱼肉……

发表于 2011-3-31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26#和28#在说屁话。明眼人一看就是院方或其走狗在为自己的罪责找借口,混淆视听。谁不知道医生一进医院就得听医生的?他们喊签字难道不签不成?而这些所谓的协议都是院方的格式合同,患者岂有选择的余地?难道协议中所罗列的可能情况就一定会发生?难道患者的病情被他们医过后反而加重也是患者的责任却与医生和医院无关?
   人家进院前原本是一个尚有劳动能力,能自由活动的人,在你医院出来就成了一个摊子;人家进院前原本是一个能正常大小便的人,可是被你医院的医生一刀割下去后,就屎尿不分,全都从一个地方出来,这难道与你医院无关?
   真他妈是睁眼说瞎话的!
   要说医疗鉴定,也他妈水得很,典型的是运动员与裁判一担挑。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也是与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与找医疗事故机构做鉴定,结果该医院的领导就是该鉴定机构的鉴定专家!其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朋友们,现在你们该知道什么叫医患矛盾了吗?

发表于 2011-3-3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性,没医德医风,这样的医生该下课!应属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一切损失!

发表于 2011-3-3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生应该有最起码的医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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