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代表国务院作说明时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今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将适当增加,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但不会超过13.9亿人,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以及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造成大的压力。
●生育政策
>>单独两孩为普遍两孩探路
李斌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以为今后适时启动普遍两孩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申请:到街道乡镇计生办
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第一季度有关省、市、区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符合政策夫妇可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双方只需一方户口所在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可去申请。单独二孩为长期政策,不必抢生。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草案》强调,我国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各地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一票否决”,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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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
昨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现行法案相比,修正案增改条款过半,改动幅度较大。作为一部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行政诉讼法已颁布实施20多年,但却面临“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此次大修就是要解决这一系列难题。
>>破解立案难:可口头起诉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面临的“三难”中,最突出的是立案难。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从5个方面完善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法院立案;受教育权遭受侵犯也可起诉;当事人可口头起诉行政机关;法院接到诉状应出书面凭证; 法院不接诉状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
其中,草案明确“可口头起诉行政机关”,就是为了方便不会写起诉状的老百姓。
>>破解审理难:可起诉红头文件合法性
有些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是地方政府以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越权错位造成的。这里的规范性文件即平时所说的“红头文件”。为此,草案增加规定: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若规范性文件不合法,不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草案还增加了规定:一是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二是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破解执行难:可拘留官员
“告赢了也执行不了”是“民告官”又一难点所在。为破解“执行难”症结,草案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判决,社会影响恶劣的,可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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