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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bnx

[群众呼声] 我要投诉宜宾市南溪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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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会员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8-2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投资的时候,就骗起你来投资~~~


看到果实了,就不认账了~!~~


看来你遭骗了。

同情!!!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
依法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3-8-2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卫视舞美师 发表于 2013-8-21 14: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投资的时候,就骗起你来投资~~~

谢谢,请支持我维权,帮忙转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都要在抓好政策落实上下功夫,言必行,行必果,争取尽早见效,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对于党和国家既定的惠民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切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套,要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在政策执行上不打折、不变通、不变形,绝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法治化。要让政策的阳光、法治的力量、改革的红利惠及广大群众。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讲诚信的政府是无公信力的,不讲诚信的企业是无立足之地的,必将被社会所淘汰。

发表于 2013-8-22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举报,不易,心酸!!!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zdbzdzjz 发表于 2013-8-22 1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名举报,不易,心酸!!!

谢谢理解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国务院中发[2003]9号文件第十七条对公益林的专门规定;一是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亊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二是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三是安排部份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四是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亊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南溪区却以;省.市无规定......拒绝执行,中央政策在南溪区已无约束力......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及家人连生活费都没有,哪还有钱继续投资管护这片公益林,眼看将毀于杂草.干旱.水涝.虫灾.盗窃.牲畜糟踏;南溪区至今无人过问,漠视公.私财产不作为,我心痛啊.寒心啊;1359亩公众休闲.观光的绿荫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挤占.梛用公益林建设资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对投资人和广大林农的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使用的土地是租赁使用,南溪区强行叫我支付了部份2011年土地租金14.3万元,2010年前土地租金是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直接兑现给农户;网友们,哪有投资人租赁土地来营造公益林的,没有天理和公道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8-23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溪区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该片森林,否则,是不能向党和政府.248户农户和投资人交帳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1359.2亩公益林2003年至2013年的建设资金.管护投资在何处;2010年至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哪里去了;退耕还林丰产措施项目工程劳务款是被挪用还是被贪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1359.2亩公益林2003年至2013年的建设资金.管护投资在何处;2010年至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哪里去了;退耕还林丰产措施项目工程劳务款是被挪用还是被贪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1359.2亩公益林2003年至2013年的建设资金.管护投资在何处;2010年至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哪里去了;退耕还林丰产措施项目工程劳务款是被挪用还是被贪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1359.2亩公益林2003年至2013年的建设资金.管护投资在何处;2010年至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哪里去了;退耕还林丰产措施项目工程劳务款是被挪用还是被贪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4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国务院中发[2003]9号文件第十七条对公益林的专门规定;一是公益林业要按照公益亊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二是凡纳入公益林管理的森林资源,政府将以多种方式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三是安排部份造林投资,探索直接收购各种社会主体营造的非国有公益林;四是公益林建设投资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按照亊权划分,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南溪区却以;省.市无规定......拒绝执行,中央政策在南溪区已无约束力......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都要在抓好政策落实上下功夫,言必行,行必果,争取尽早见效,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对于党和国家既定的惠民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切忌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套,要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在政策执行上不打折、不变通、不变形,绝不允许搞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法治化。要让政策的阳光、法治的力量、改革的红利惠及广大群众。

 楼主| 发表于 2013-8-2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六十五条规定;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南溪区置法律于不顾,恶意侵害投资人合法权益,使投资人及家人生存环境.生命安全受到债权人.梔子林续管.生活无来源等因素的影响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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