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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什么叫“烈火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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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看什么叫“烈火中永生”:
吴大飞(黄先志)系巴中市宕梁街一公民,其养父黄绍同(退伍军人,1985年逝世)无子而将其过继与膝下,住房由当时的宕梁乡政府将30多平米的晒坝保管室让其居住并确认产权。
    本来我不想说你,但你实在是太过分了,你娃儿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哪里是什么红军后代,你本是同胞山人,因为家里穷就来到我们河下给孤老革命黄绍同当抱儿子,凭你良心说你照顾了他多少?
黄绍同脚化浓无法走路时,你昧着良心不尽责不尽孝,一天跑得人影子都没得。
     后来,你为了在我们社里站住脚,并得到我们社里给黄老革命的一间30平米的房子,你就改名换姓为黄先志,以抱儿子的身份继承了房子后,马上又改名为吴大飞,我们后河桥哪个不晓得你把名字改过来又改过去的卑鄙做法吗?不就是心机算尽为了黄老革命的那一间30平米的房子吗?
     吴大飞呀,你的计划也真是太宏大太无法满足了吧!这30平米的房子得了也就算了,但你还是没有止步,后来你又侵占集体晒坝搭了几间石棉瓦棚子,违法修建。2005年巴中市东方房产公司按巴中市市委、政府要求承担了中洋干道的拆迁任务并建设东方鑫村,坐落于干道上的吴大飞岂能放过这一发大财、发洋财的机会?阻扰施工,用石头打伤施工工人,漫天要价。东方公司考虑到干道建设时间紧,将他家违法搭建的326.29㎡按合法面积作了还房,在此基础上,巴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2004)巴州民初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将吴大飞、许德芬家房屋安置在东方鑫村A组团2号楼402号和702号,两套住房共建筑面积263.2㎡;安置新门市位于东方鑫村A组团4号楼河坎街共三个门市,建筑面积共99.73㎡。其中2号门市,建筑面积43.21㎡,4号门市建筑面积27.51㎡,5号门市建筑面积29.01㎡。所还新住房、新门市均为竣工现房,合计面积362.93㎡。
吴大飞终于将算计来的30多平方米房子滚动发展到住房加门市共计362.93㎡平米。30平米——300多平米,吴大飞你真的是让你的房产面积和财富在飞呀!在大飞呀!300多平米也该满足了吧!?可是你还想大飞,现在反而恶人先告状,在法院依法判决达5年后,多次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侮辱他人人格,污蔑东方公司,阻碍后河桥的发展。
地地道道道的滚龙、痞子、无赖。你自己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主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可你的合法财产有多少?建设局认定为:合法的30平米,不合法的300多平米,难道这些数字建设局能随便编造?我想按法律东方完全有理由不赔那不合法部分的,可人家东方还是全按合法财产给你认了。你咱就不知足呢?这真应了老人们说的人不要脸百事所为,狗不要脸睡倒咬人。在你的心里,这世上没有一个好人,政府整你,当官的整你,人家跟你一无冤二无仇,整你有什么好处?再说了,几千户拆迁户,咋会就整你一个人?我不信给你实行的另一个政策。你凭良心说,拆迁户中哪个有你赔得好!你闹了你妈几年了,不是你我们后河早就发展起来了,我们的门市早就可以收钱了。其实开发建设还是给我们带来好处的,如果没有开发建设,我们也许现在还住在烂房房里。人家合理合法挣钱,有什么不对?我看现在愿人穷不愿人富的人硬是多,有本事你也去挣嘛。你一天说买官卖官。有本事你也去当个卖官的罗,或者拿钱去买个官当罗。过年时被自己的儿女赶出家门,让你大年三十在派出所过,难道你儿女也整你?人什么都可以不要,但不能不要脸吧!
骗就骗了吧!还想再一次上演蛇吞象的传奇故事吗?大飞哥,这条路我看你是没有市场了哦!欺天欺地欺人都可以,你莫欺自己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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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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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3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厉害啊
发表于 2012-7-2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遮风蔽雨的寒宅,是我父亲为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在枪林弹雨硝烟弥漫血雨腥风中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没有白得任何人的!我是继承人产权人,政府和不法奸商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是非产权人,非产权人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搞房地产开发建商品房暴利销售,有什么理由和权利强迫产权人强签协议强取产权人的财产?!强迫产权人强签协议未逞,又有什么理由和权利把产权人起诉到法院?!
我家遮风蔽雨的寒宅,是我家的!不是政府和不法奸商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的,是受宪法、民法、刑法保护的!我家和不法奸商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既无财产纠纷、经济纠纷,也无合同纠纷。不法奸商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把我家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有那一部法律哪条哪款赋予巴州区法院滥用职权非法参与烧杀抢掠的权利?!

发表于 2012-7-23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我父亲黄绍同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残废退伍军人证件: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18/0741538faw36614v81io0z.jpg




发表于 2012-7-23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30平米换了300多平米,真的还是假的,真的话就是大飞不对了,到底怎么赔付的嘛。。。每次看见这么多,我还没有懂起。。。呵呵。。。

发表于 2012-7-23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你长辈的光荣历史,你作为哥们后代应该低调,怎么老看见你发这个啊???又不是你去参加了革命,事和事应该分开。。。

发表于 2012-7-2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不知道谁说的才是真话,凭良心说话做事吧
发表于 2012-7-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父亲黄绍同随吴瑞林参加红四方面军,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时期所在部队第四十二军,吴瑞林任第四十二军军长。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烈火中永”生曝光开发商官商勾结,占用河道绿地搞房地产开发的无私无畏精神值得肯定,值得学习。
发表于 2012-7-2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土改时分给我父亲黄绍同的房屋,因1975年被生产队拆后修了公房,1985年11月我父亲去世后,生产队赔房(位置:宕梁大街)办理的公证书: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05/163935l693w6wln9g6zxl9.jpg
发表于 2012-7-23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_^罐头 发表于 2012-7-23 1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你长辈的光荣历史,你作为哥们后代应该低调,怎么老看见你发这个啊???又不是你去参加了革命,事和事 ...

这正是东洋强盗、还乡团的龟孙子们反扑回来为啥要对其丧心病狂血腥烧杀抢掠镇压迫害的关键所在!!!!
发表于 2012-7-2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1985年我父亲黄绍同在世时经巴中县人民政府批准的100平方米土地面积建房(位置:宕梁大街)通知书和交纳土地费收据: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18/074207rl5t8rz8i92fftt2.jpg
发表于 2012-7-2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asdfa 发表于 2012-7-23 1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烈火中永”生曝光开发商官商勾结,占用河道绿地搞房地产开发的无私无畏精神值得肯定,值得学习。

感谢感激朋友的正义精神!!
发表于 2012-7-23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我家于1989年批准的30平方米土地面积(位置:宕梁大街,未建房,用作新修房前院坝)交纳土地费的收据:
http://img.mala.cn/album/201202/18/074202r2tut2t62r222izz.jpg
发表于 2012-7-2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2003年12月12日下午熊光林率公安、建设等部门下达的限期达成协议、停水停电等违法犯罪强拆公告:
http://img.mala.cn/attachments/dvbbs/2009-6/200962116545293564.jpg

发表于 2012-7-23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7-23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真理越辩越明,希望烈火找出相对的证据来辩驳楼主.:)
发表于 2012-7-23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巴中市东方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本钦强迫我家强签拆迁协议未逞,于2003年12月14日将我家起诉到巴州区法院的诉状:

http://img.mala.cn/attachments/dvbbs/2009-6/200962211371626080.jpg

http://img.mala.cn/attachments/dvbbs/2009-6/200962211371624232.jpg
发表于 2012-7-23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滥用职权非法受理巴中市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起诉我家的诉状,于2003年12月15日给我家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规定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举证通知书(规定在2004年1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诉讼请求或者反驳理由所依据的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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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g.mala.cn/attachments/dvbbs/2009-6/200962211394611607.jpg

http://img.mala.cn/attachments/dvbbs/2009-6/200962211403798224.jpg

发表于 2012-7-2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那样的哦: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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