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两位民警的所为遭致死者家属的强烈愤怒。8月21日,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此事时,反应有些迟钝,但不存在胆小怕死。 在广大网民群众的惊呼中,大家都认为警察应该挺身而出,制止这个案件的发生,及时是付出自己的鲜血。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所在。但是在本次案件中,受害人已经遭受了致命的迫害,但身处一旁的两名民警却没有立即行动,从监控视频中看,案发经过30多秒,事发突然,民警在30多秒里都“反应不过来”,直到歹毒自残倒地后才向其扔东西、喷辣椒水,这个迟钝的程度虽然让人惊讶。 可是在中国有14亿人,才160万警察,建国60年平均每年要牺牲130多人,最近几年达500多;美国3亿人,执法人员约近100万,每年牺牲60-70人,可是美国民间还有上亿条枪呢。在中国派出所警察,除了培训时学过的知识外,平时很少再进行什么训练,甚至很多年都没有佩枪,即使佩枪都是没子弹的空枪。因为这涉及到安全,枪丢失怎么办?被偷被抢怎么办?开枪误伤了怎么办?现在开枪有一系列前提条件,时候报告也很麻烦,程序一步不到就容易被起诉。没事的时候怕带枪出事,有事的时候也担心用枪使自己倒霉,所以宁可不带枪。 但是如果因公殉职了,他得到的只是一个烈士称号,家属得到的只是安排好抚恤,但一个家庭失去了丈夫、儿子、父亲,烈士锦旗就能安慰他们吗?警察也是人,他们的工作虽然有风险,但因公殉职不是他们理所当然的职业生涯必经之路。 所以在这次事件中不能盲目的让警察付出奉献,他们也是人,是人也是有感情的,有恐惧,有顾忌,不能一味的要求牺牲来换取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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