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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卜先知

金源帝都房产商不按合同结算房款、交房,强行买主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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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7 20:50 |
:(士大夫我暗示
发表于 2011-10-17 21:04 |
仪陇县房管局 发表于 2011-10-12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

你这个回复第一条中有两个“补充协议”,但意思却不一样,你们房管局认定哪一个?

发表于 2011-10-18 09:33 |
合同的要素是: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如再有看法就是在签订合同时自己不认真所造成的,可以通过司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1-10-19 15:38 |
公道

发表于 2011-10-24 13:01 |
纠纷了//。。这些黑了P眼滴开发商。。。想起就气人。

发表于 2011-10-24 13:01 |
纠纷了//。。这些黑了P眼滴开发商。。。想起就气人。

发表于 2011-10-24 13:01 |
:Q:Q

发表于 2011-10-24 13:01 |
:lol:lol

发表于 2011-10-24 15:03 |
:@:@

发表于 2011-10-30 21:22 |
众所周知,开发商最大的猫腻就再公摊面积上
这一点却是业主很难去求证的
发表于 2011-11-1 16:52 |
:@:@:@:@

发表于 2011-11-1 20:14 |
仪陇县房管局 发表于 2011-10-12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

这个回复有些模棱两可。
发表于 2011-11-4 15:23 |
坦诚交流、共同维权,欢迎业主加入金源帝都QQ群178573119
928

发表于 2011-11-12 12:47 |
国家贫困县城房价还真的吓人。

发表于 2011-11-14 09:30 |
:@:@

发表于 2011-11-17 13:20 |
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1-11-18 12:12 |
:$:$:$:$

发表于 2011-11-19 17:02 |
:L: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1-20 16:26 |
法理何存?

发表于 2011-11-24 07:40 |
又如何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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