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城镇化的必要性
农村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世界城市化的趋势告诉我们,随着国家的发展,城市化水平会越来越高。但城市化建设需要整个社会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建设可投入的资金非常短缺。因此,加快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更能符合我国的国情。 1.可以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拉动农业结构调整
(1)城镇化可以创造社会非农就业机会。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集中的过程,本身也是城镇的建设过程。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将带动城镇居民住房、道路、供电、通讯、供排水工程、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所有这些建设无不需要大量劳动力。
(2)城镇化是农产品加工业迅速发展的标志。随着城镇集聚人口的增加,对食品的消费需求会急剧上升,进而拉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不仅可以为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新增人口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还对农产品原料的品种、质量提出新的要求。在农产品加工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农业经营者必须按照加工业对农产品原料的质量、品种、数量要求去组织生产,做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质量标准统一、产品用途专一。所有这些都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向优质、专用化方向发展。
(3)城镇化是商品性农业快速发展的动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使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这部分人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其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消费水准都将发生实质性变化。
2.城镇化可以推动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有力地促进城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必须解决住房问题。
(2)将带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城镇化过程既是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更是各类生产要素向城镇集中的过程、各类产业在城镇兴起和发展的过程。由于城市的营销环境大大优于乡村,乡镇企业为了更大的发展也会向城镇集中,这样它的原有社区属性和集体所有制也要改变。以适应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的需要。二是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城镇化过程中既要保证城市化建设对土地的需要,又要有效保护农民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土地权益,就必须建立和形成新型的土地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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