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需要,耕地资源越来越少,为此国家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 [ 2006年以来,四川雅安上里古镇进行旅游开发,当地政府从06年到08年先后对该镇池塘沟100余亩土地进行征用修建旅游基础设施,旅游开发是一项惠及当地百姓的工程,我们纷纷支持政府的举动,由于相信政府,我们没有多说,政府也没有对征地依法进行张榜公示,便将100余亩蔬菜地于2.35万每亩的价格征收说是修旅游设施。不远处的北郊乡则是每亩50000的征地费用。 然而,“征地”后的上里镇政府并没有向当初说的那样修建旅游基础设施,而是以高价便卖给房地产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据说每亩卖到38万之多,这样原本土地不多的我们就造成一朝失地,时代任要生存。生活举步维艰。
2011年6月2日以来,上里政府伙同开发商多次进入池塘沟100余亩地进行商品房开发,由于上里政府对池塘沟的土地征用属欺骗和隐瞒,我们全体村民向政府讨要法律和说法和阻止,商品房才暂时没有开工,对于上里政府这样杀鸡取卵式的做法表示遗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上里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政策和居民基本生存权, 以欺骗和隐瞒相关征地法律法规政策来从事征地开发是不道德和犯罪的,属于严重剥夺我们村民的基本生存权,对于上里镇政府的这种恶劣态度我们深感震惊。
跪求各位网友支持, 同时也希望上里镇政府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按照国家相关征地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国家补偿标准对欺骗征用的土地进行补偿,落实国务院对被征地农民的“三安置一保障政策”并纠正其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们百姓的根本利益。
五家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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