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738|评论: 10

]为何龙泉地税收取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契税是1.5%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4 13:52 | |阅读模式
发表于 2011-11-23 12:1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我去年在龙泉购买了一套87.67平米的住房(首套房),在今年4月份交房的时候,开发商收取契税是按1.5%进行收取的,当时我咨询开发商为何按1.5%收取,对方说的是代地税局收取的,而且也是直接开的收据,可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而我们同学在金牛区购买的首套商品房(90平米以下)收取的契税是按1%收取的,难道龙泉有什么特别的政策??

附: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11-24 14:35 |
关注!

发表于 2011-11-24 16:28 |
:dizzy::dizzy::dizzy:
发表于 2011-11-24 18:19 |
龙泉地税局直接挑战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P;P;P;P

2017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11-25 01:33 |
回复 天成少爷 的帖子


契税只是开发商代收的吧,去相关税务部门查证下呢?

:handshake
发表于 2011-11-25 08:30 |
这个问题有点怪哦?我们的也是按1%收取的啦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5 11:42 |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6 14:46 |
:(:(:(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7 21:08 |
求答案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00:17 |
:(:(:(:(:(

发表于 2011-12-7 08:42 |
可以到成都搜房客房产网看下 www.0818xx.com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