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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放火 遭遇“冲动”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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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09:33 | |阅读模式
 3月20日,本报记者跟随东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来到广济乡济光村,对该村一名涉嫌放火罪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亲历了一堂特别的法制教育课。“巡回法庭”针对刑事案子审理这在我市还是首次。记者切身感受到,“巡回法庭”对广大群众所进行的法制教育震撼强烈!

  【提审】

  8:30,东坡区看守所。3名法警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章林从监舍里提出来。此时的王章林早已经吃过早饭,正坐在监舍凳子上发愣。

  此前他就接到传票,东坡区法院今天审理他是否构成放火罪。

  今年1月7日晚8点过,王章林在本社宋金忠家喝喜酒。此时酒兴正酣,半醉半醒,却与主人的妹夫发生口角。一激之下,他扬言要烧宋金忠的房子。

  一起喝喜酒的乡邻规劝他不要做犯法的傻事。可他趁着酒劲,一下子翻过土围墙,跑到宋金忠房屋南侧他自己的偏房门口,掏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房檐下的一堆柴草。

  他家与宋金忠等7家房屋相连,每户墙边都堆满了柴草这类易燃物。放火后他自己也没出来。幸被及时发现,村民把他拉出,并奋力扑火,火势才被镇住。火势一旦蔓延,7户人家将“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

  次日,王章林以涉嫌放火罪被刑拘,1月16日被逮捕,3月6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8:40,法警给被告人王章林戴上手铐,随后被押上囚车。囚车驶离看守所。

  【开庭】

  9:00,眉山城内城外,浓雾弥漫。两辆警车拉响警笛,一前一后,把囚车夹在中间。3辆警车在省道106线眉山—丹棱段,朝东坡区广济乡常速行进。

  9:30,能见度差,一路颠簸,车子终于到达广济乡济光村村委会。巡回法庭的临时审判庭就设在这里。得知巡回法庭将审理王章林放火案,许多村民一大早就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旁听。此时,坎边地头,男女老少,正翘首期待警车到来,期待开庭。

  9:40,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书记员以及两名公诉人各就各位。因被告人没请律师为其辩护,所以一旁的辩护人席空缺着。

  9:50,庄严的法槌一敲。审判长颜毅宣布:“现在开庭!”全场立即鸦雀无声。审判长宣读庭审纪律后,被告人王章林被法警从囚车里带进法庭。数百旁听群众个个伸长脖子瞧个究竟。王章林42岁,小学文化,个子不高,长得精瘦,穿件羽绒服,右手袖头套着,据说他右手在干活时被机器轧断了。

  10:00,东坡区检察院指派的彭玉林等两名检察员,宣读起诉书。随后,审判长颜毅问被告人王章林:“对公诉机关的起诉有无异议?”被告人回答:“无任何异议”。审判长宣布:“本庭对该案采用普通程序简明审理。”

  【调查】

  10:10,审判长宣布:“下面进入法庭调查。”法庭向被告人出示了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平面图、现场照片、作案工具照片、证人宋金忠等人的证言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在出示3号证据放火现场照片时,被告人一一过目,面露诧色;4号证据为作案用打火机,被告人也仔细辨认,点头认可。

  10:25,审判长问被告人:“你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有无异议?”“没有任何异议。”

  审判长:“被告,你是什么时间放的火?”

  被告人(晃着头):“记不得了。”

  被告人(脑袋耷拉):“喝多了,喝醉了,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审判长:“据调查,你经常醉酒肇事,整得村民生活不安宁。是不是这样?”

  被告人(眼望地面,不敢正视旁听群众):“……”

  审判长:“今后还醉酒肇事不?”

  被告人:“我错了。再不做这样的傻事了!”

  ……

  10:35,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被告人已经构成放火罪的公诉意见;被告人则表示不作辩论,认罪服判。

  【宣判】

  10:45,浓雾逐渐散尽,阳光洒满大地。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法庭合议后对王章林纵火一案作出判决。

  休庭时间,旁听群众七嘴八舌,现场气氛活跃起来。有的说被告人平时人也不错,就是喝多了酒爱冲动,喜欢与人发生冲突,但没料到他会动真格的。

  有的说,没想到酒就那么害人,让人冲动得可怕;

  有的说,被告人太不应该了,借酒壮胆干出这种傻事来,对不起家里的老婆女儿,更对不起乡亲们。

  更多的说,巡回法庭开到群众的田间地头,这样的送法下乡,等于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而特别的法制教育课……

  10:50,法槌再次庄严地敲响。审判长宣读判决书:

  “……被告人王章林酒后与他人为小事而发生矛盾,进而故意放火焚烧房屋,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章林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章林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1:00,在庄严的法槌声中,审判长宣布闭庭。警车带着宣判后的王章林离开了济光村。车渐渐开远了,村民们还久久没有散去。

  【庭外】

  9:55,被告人王章林的爱人杨青容,从庭审开始就一直站在旁听群众的最里层,静静地看着戴着手铐受审的丈夫。

  10:55,当法官最后宣读判决书时,杨青容神情紧张,两只手不停的搓着,眼神焦急不安,紧盯法官。

  11:05,宣判后,杨青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她回过头来,泪水盈盈,不停地告诉旁人:“缓刑,是缓刑!”

  11:08,杨青容和女儿走向审判席,在王章林取保候审保证书上签字。

  11:10,宣判后,记者上前问及杨青容对王章林因喝酒而酿成苦果有什么看法,她一个劲儿地重复说:“以后再也不能让他喝酒了,再也不能喝酒了……”

  11:15,记者看见王章林的女儿也在现场。宣判后,她正掏出手机,把判决结果告诉亲人。只是这动人的一幕幕,已经被带进囚车的王章林没有机会看到……

  【记者感言】

  酒可以麻醉人的神经,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麻醉效果。残酷的现实不止一次告诫我们,酗酒引发的悲剧乃至刑事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不得不引起关注与深思。

  王章林留给的教训是深刻的:邻里之间关系很重要,任何时候都应正确处理好;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不能以小酿大,甚至酿成刑案。喝酒之后一定要有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法律明示: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因此,当你端起酒杯时,首先想到的,该是不能给家人和社会带来伤害与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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