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特约评论员:邓海建 安徽厅级贪官涉嫌抄袭悔过书。7月11日,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张绍仓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长达4页的悔过书。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有着惊人的雷同,有抄袭嫌疑。(9月4日《检查日报》) 看来,电视上那个卖水钻的“史上最牛广告人”没希望再去角逐“金马奖”了,在法庭上含泪念长达四页拷贝来的“忏悔书”的显然“段位”超强了。在我们家乡,小孩子抄袭了,老师还是会叫家长、打手板、外加默写N遍,张绍仓先生显然不需要老师再去告状了,但给大家留下了更多的思考空间:一者,连忏悔都带拷贝的,可见,领导干部要求真务实、说真话办实事的要求对某些公仆有多难;二者,现在相当流行的“痛心疾首”状下的“万言悔过书”,究竟是“到了黄河才死心”的忏悔还是表演作秀还真是一个问题。 商人说,无利不起早。贪官们的“悔过书”当然也有真心忏悔的,但必然也有一部分是冲着直接目的——想尽量给组织或法官留下一个忏悔改过的好印象,以便得到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功利而来的。贪官的“悔过书”何以雷同惊人?不外以下原因:都忏悔得姗姗来迟,不到东窗事发是不懂得自省的;都忏悔得空洞无比,临审才忽然发现“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都忏悔得相当无辜,一应地“不懂法不知法”,仿佛我们从未法制教育过……这样的“悔过”,与其说是反省,不如说是为自己开脱。 富兰克林"罗斯福有句话一阵见血:在政治活动中,从来没有什么事情是偶然发生的;如果它发生了,你可以打赌它一定是某种“设计”使然。遗憾的是,我们的“贪官悔过潮”里,一应的都是对自己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皮毛“反省”,从未触及对体制内外的监管制度、权力制衡机制的阙如等作一番建设性的补益。这样的“悔过书”,仅具有观赏价值而已,甚至都算不上一篇词真意切的好文章;至于贪官“悔过书”的反腐意义,实践证明,也是意义寥寥,顶多也只是让某些人找到最后一条情感寻租的退路而已。 连“悔过书”都可以如此“借用”,其实也隐语了这个“借用”的流习怕还不只在悔过书上而已。如果我们有兴趣对某些官员的“文章”进行系统梳理,怕已经很难找到多少自己殚精竭虑的思想和精神了。如此悔过书,只是抄袭的搞笑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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