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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四名中学生强迫同学吃大便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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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08:38 | |阅读模式

4个年龄在16岁左右的中学生,以整人为乐,用烟头烫同学,强迫同学喝尿、吃大便、吞下他们的口痰等。受害同学被整得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曾红兵在讲述这起案件时,用“令人发指,灭绝人性”、“办案15年来闻所未闻”这些词句来形容这起案件的恶劣程度。(重庆晚报1111报道)

检察官曾红兵用“令人发指,灭绝人性”、“办案15年来闻所未闻”这些词句来形容这起案件的恶劣程度,我非常赞同,也深感愤慨。

部队有句名言,叫“战友,战友,亲如兄弟”,那么,同学,同学,也是兄弟。为什么要做出这等“令人发指,灭绝人性”的事情呢?报道称,四名中学生只为“寻找课本中没有的乐趣”,竟以整人为乐,强迫同学喝尿、吃大便、吞下他们的呕吐物与口痰等。受害同学被整得需要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

检察官曾红兵在讲述这起案件时说,在南岸区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15年以来,这是我经办的第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也是第一起特别恶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所以,我一直在寻找这起案件的犯罪根源。据了解,这4个少年有几点共性:其中3个生活在单亲家庭,另一个的父母长期忙于打工,疏于管教。他们平时爱恶作剧、打架,爱玩传奇等暴力游戏,不爱学习、不思进取。有个少年被判给父亲,而父亲爱打牌,孩子就抓紧时间上网。案发后,家长还一直认为是检方在为难他们,从来没有反省过自己对孩子的教育问题。

老话说得好,“子不教,父之过”。自己的孩子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灭绝人性”的事情,作为家长,不去查找和反省自己对孩子家庭教育失败的原因,不去做“换位思考”,竟然认为,“欺负同学”不是多大的事,又不是抢劫、杀人,没有必要关押这么久,或者起诉,是检方在为难他们。道德何在?天理何在?法理何在?良心何在?人性何在?

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未成年人身上的问题,几乎都是家庭教育造成的。每一个孩子刚生下来时都是天使,只是由于降生在不同的家庭,获得了不同的教育,才使得人生变得迥然不同。事实上,没有天生的不良少年,只有后天的不幸少年。优秀孩子出自优秀父母之手,而问题儿童多是问题父母的产物。

我想,这四名中学生为寻找刺激强迫同学吃下大便,如此“令人发指,灭绝人性”的行为,与其家庭、与其父母有着直接原因。我们非常熟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三娘教子”等故事,都说明人之初,是一张白纸,性善性恶是教育和环境影响的结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个人端庄的仪表、高尚的品质、文明的举止、良好的修养等等,大多和他的早期教育背景有直接的关系。而粗俗的言行、不良的品行、恶劣的习惯等等,起源也大多可以追溯到青少年时期,没有幸福的家庭生活,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所致。

所以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父母的行为习惯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教育的失败对孩子的影响可能是终身的。因此,我们对这起案件不能一怒而过,应该好好的思考一下我们的家庭教育该如何进行了!(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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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12:32 |
yanchenbudai[em02][em02][em02][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7-11-11 12:06 |

这个受伤害的孩子为什么不跟他的父母说?

我们该怎么教育孩子?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07-11-11 12:08 |
家长的教育方式有问题。我要是有这样的小孩,一定往死里打。

发表于 2007-11-11 15:45 |
   现在是和谐社会,请你们不要做“灭绝人性”事情,你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争光。

发表于 2007-11-11 13:06 |
肯定是教育方式有问题,

发表于 2007-11-11 14:17 |

说的对

教育方式出了问题

yxr

发表于 2007-11-11 19:21 |
现在留守也是一个问题

发表于 2007-11-11 17:56 |
现在的孩子,确实是不得了,该好好管管了

发表于 2007-11-12 07:58 |
他老子也不是什么好鸟

发表于 2007-11-12 09:49 |
现在要做的就是防止我们自己的小孩被人这样欺负啊

发表于 2007-11-12 10:07 |

发表于 2007-11-12 10:07 |
[em02]可悲的学校道德教育

发表于 2007-11-12 10:19 |
这种天生的坏种就应该灭掉,谁的小孩要这样欺负我小孩,我肯定要动手。
发表于 2007-11-12 09:27 |
未成年法保护这种“灭绝人性”的东西,真的是一种讽刺。

发表于 2007-11-12 10:46 |
可悲的教育。

发表于 2007-11-12 10:37 |
这么坏啊..........[em02][em02]

发表于 2007-11-12 20:40 |

不会吧

[em02][em02][em09][em09][em09]

发表于 2007-11-12 20:27 |
楼主啊,比这更精典的许多历史知识都在慢慢地被阉割、被淡忘,这“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三娘教子”还有人教?还有人听吗?

发表于 2007-11-12 18:43 |
QUOTE:
以下是引用即时在2007-11-11 12:06:00的发言:

这个受伤害的孩子为什么不跟他的父母说?

我们该怎么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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