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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敏敏1944

[原创] 强烈要求公布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保安行凶施暴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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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13 19:13 |
2、患者知情权得不到保障。打针吃药做手术都是医生说了算,容不得患者提出讨论或争辩,多问一句就会遭受“你是医生还是我是医生”之类的呵斥。上海那个长征医院用“抗甲三号”这个假药注射到了很多甲亢患者的眼球内,结果造成许多患者眼球不能转动,医疗事故结论都是不构成,打官司都是败诉,结果有一个病人上访了十年,找到了我,让我发现一分钟就可以打赢的官司,竟然让这个病人折腾了十年,因为那个药没有国家批准文号,我进一步的调查又发现,连动物试验和细胞毒性试验都没有做,更不要说临床几期试验,最后还发现制造假药的窝点竟然还是那个内分泌科主任的家里,那个药还贴上了长征医院内分泌科监制的标签,后来经过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抗诉,病人才获得了数十万的赔偿。这说明了患者不仅没有知情权,被别人做人体试验了都不知道,所以丧失知情权的后果是很可怕的。

发表于 2014-7-13 19:52 |
于我的家庭贫困,医院又拒不垫付医疗费,导致无钱治疗。跪求社会各界有正义感的好心人,帮帮我!!!

 楼主| 发表于 2014-7-15 21:48 |
文培秋博客 发表于 2014-7-13 19:52
于我的家庭贫困,医院又拒不垫付医疗费,导致无钱治疗。跪求社会各界有正义感的好心人,帮帮我!!!

医院现在仍耍赖,就是不赔偿钱

 楼主| 发表于 2014-7-17 19:48 |
3、患者在法律途径中的正当诉求得不到保障。为什么呢?因为法院实行的是以鉴代审,而鉴定的单位却是上海各级医学会这个既没有鉴定机构许可证,其专家不仅没有资质,而且又全部是临时工,从各大医院临时通过抽签的方式凑合上来的,更糟糕的是,医学会没有任何鉴定设备,甚至连显微镜都没有,靠几个晃来晃去的工作人员和一个医学会的公章,就把上海成千上万的患者鉴定成不构成医疗损害的结论。这里需要强调一下,我国的法律对鉴定机构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全国人大及主管司法鉴定的司法部对司法鉴定机构规定了要有属于自身所有的固定的专家,而且这些专家必须对社会公示,要报政府批准,鉴定机构还必须取得政府颁发的鉴定许可证,还必须具有相应的鉴定设备,可是上述法定的条件医学会一个都不具备,上海高院那个嫖娼的庭长胆子真大,竟然主导制定了基层法院必须执行的审判规则,就是不允许委托有鉴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医疗损害鉴定,而只能委托上海各级医学会进行鉴定,这样践踏法治的一件事情发生在上海,我作为专业的律师至今还没想通,至少到现在上海高院还没有去改变它,这真是让人十分愤怒的事情。委托医学会鉴定就等于委托三无单位去鉴定,也就是临时工在做鉴定,出了事了,都说临时工干的,它不负任何责任,它也不按法律规则,让临时工专家在鉴定书上签名,更不让其出席法庭的质证,我们无法在法院起诉它,这个结果对患者是灾难性的。所以,这就事实上存在了一个“肠梗阻”,即患者在医学会的鉴定中被肠梗阻了,所有的理都说不通,这一个全国性的肠梗阻,坑害了多少患者的权益,这是造成《患者发生失权综合症》的一个主要原因。

 楼主| 发表于 2014-7-18 18:45 |
4、严重匮乏对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先从刑法上来讲,国家在1997年就颁布了医疗事故罪,可是这条法律基本上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被执行过,难道我们的医生这么自律,这么多年来被媒体披露出来的侵犯患者的案件还算少吗?为什么没有一个被依法惩处?再说,患者发生严重的损害或死亡后,医生造假十分猖獗,各类散在的刑法条文都有规定,都要给予刑事处罚,但是被发现后,几乎没有一个被处理,甚至连司法拘留都没有,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国家级的大牌名医吴毅手术伤害了上海的高级检察官骆国权之后,也在伪造手术,掩盖真相,我们寄希望能够打击一下医生伪造病历的情况,因为病历造假对患者维权同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以上只是一些主要的原因,造成了患者的失权综合症。“哪里有压迫,哪里必然就会有反抗”,所以今天上海的第五人民医院又发生伤医案件,与其又说一起个案,还不如说这是患者这个庞大群体的个体局部反应,这些原因不除,这个医生的被伤害的案件不会停止。网络上很多医生或者两会的医卫代表的言论,都希望把伤害医生的行为和医疗纠纷这个概念区分开来,并呼吁专门立法保护医生,说明他们根本不懂法。法律上,早就把触犯刑律的行为用刑法来调整,所以呼吁专门立法没有任何必要。

 楼主| 发表于 2014-7-19 19:37 |
上网搜索关键词:

1. 医生收回扣还嫌少 五大狠招狂宰病人;
2.医生宰病人的七种方式;

3. 医生“宰”病人 医院给“提成”

 楼主| 发表于 2014-7-20 20:42 |
事实上,每一起伤医事件的发生,肇事的患者或家属都已被绳之以法,相反医生伤害了患者之后,却“刑不上大夫”,所以这是一个严峻的必须要考问的事实,同样是人,为什么不把患者当人?另外-,医改把患者作为中心,围绕患者的健康和生命权利益进行改革,这是全世界核心的价值观,这也是我国政府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内容规定,如果依法在现有法律框架范围内操作,医患的矛盾就能迎刃而解。

 楼主| 发表于 2014-7-21 19:00 |
具体对医患纠纷的根源,原因发表以下意见(本人12年前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原文为:“用市场机制控制医患纠纷”),摘录部分内容供参考:
医疗机构被全面市场化,但是体制、机制没有匹配,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公益性医院实行“政企合一,管办不分”体制至今没有根本改变;第二,传统封闭型的缺乏社会公信度的医疗绩效评估体系十分落后;第三,国家没有完善的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医疗信息披露制度。这是医患纠纷发生的根源。也是造成医疗市场极度不规范、医疗机构效率低下、资源浪费、医护人员技术不精责任心不强及患者与家属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上述根源及主要原因的结果就是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
解决的方法:1、建立科学的面向社会化、市场化的医疗绩效评估体系;2、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场化的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3、根据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社会公信力的组织或中介机构服务平台,设立面向市场的医疗绩效评估服务中心、医疗信息服务中心、医疗监理服务中心,来规范医疗市场,解决信息披露不畅造成的患者对医疗信息掌握不对称的就医状态,满足和达到社会公众知情所需的社会发展目标,从根本上控制医患纠纷。

 楼主| 发表于 2014-7-22 18:36 |
当医院成为邪恶势力,当医生沦为恐怖分子
  
  文/空军一号
  
  在去年某一期的《南方都市报》中,著名杂文家鄢烈山先生在自已的专栏中,发表过一篇《反人民的邪恶势力》,愤怒之情跃然纸上,其文笔之犀利,措辞之尖锐,为近年来所罕见。早在五年前,我在广东省文学院主办的文艺期刊《作品》上面,读到过鄢先生的另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杀人》,先生的智慧,理性与儒雅,令人折服。就连一向儒雅而理性的人,如今也忍不住冲冠一怒,发出了“反人民的邪恶势力”此等惊天动地的怒吼,由此可见,那些与人民大众对立的“邪恶势力”,其邪恶行径何等的冷酷,其邪恶嘴脸何等的丑陋,其邪恶本性又是何等的卑劣。

 楼主| 发表于 2014-7-23 12:56 |
当医院成为邪恶势力,当医生沦为恐怖分子
  
  文/空军一号
  
  在去年某一期的《南方都市报》中,著名杂文家鄢烈山先生在自已的专栏中,发表过一篇《反人民的邪恶势力》,愤怒之情跃然纸上,其文笔之犀利,措辞之尖锐,为近年来所罕见。早在五年前,我在广东省文学院主办的文艺期刊《作品》上面,读到过鄢先生的另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杀人》,先生的智慧,理性与儒雅,令人折服。就连一向儒雅而理性的人,如今也忍不住冲冠一怒,发出了“反人民的邪恶势力”此等惊天动地的怒吼,由此可见,那些与人民大众对立的“邪恶势力”,其邪恶行径何等的冷酷,其邪恶嘴脸何等的丑陋,其邪恶本性又是何等的卑劣。
  

 楼主| 发表于 2014-7-24 09:28 |
  
  当今中国,哪些人可以称得上是邪恶势力呢?几年前,关押孙志刚并将其迫害致死的血腥残酷臭名昭著的“人民警察”,可以称得上是一股子邪恶势力;几年来,勾结地下矿主中饱私囊导致无数矿工长眠于地下的中国各地方政府官吏,也可以称得上是一股邪恶势力;几年来,勾结官僚大肆圈地,并且巧取豪夺强买强卖从中大发民财的房地产开发商,更可以称得上是邪恶势力;几年来,借救死扶伤之名,行谋财害命之实,干尽伤天害理祸国殃民之勾当,使无数小康之家倾家荡产危如累卵的所谓的“白衣天使”们,则更是邪恶势力的代表,恐怖分子中的榜样。
  

 楼主| 发表于 2014-7-25 19:37 |
前些天,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中,一种名为“赫塞汀”的治疗乳腺癌的药品价格竟然高达每支22538。21元。使用这种进口药品的晚期患者必须连用6个月,15至20支,人均花费在30万以上。经过谈判专家与企业代表数轮交锋,最终该代表终于大方地让利“0。21”元,也就是两毛钱。而事实上,这种在中国内地售价两万多元一支的高价药品,在香港的零售价也才16000元而已。这种药品在中国市场上销售了十几年,企业当初投入的研究经费差不多都收回了,为什么不降点价,让患者受点益呢?面对谈判专家的诘问,该企业代表还明确表示,这种高价药不是一般老百姓可以承受的,主要是富人在使用。代表们甚至毫无廉耻地叫嚣:“得了癌症的病人,命都快没了,留着钱干什么?”《南方都市报》3月24日A06版。
  
  
  
  好一个个性鲜明的医药代表;好一句丧心病狂的惊世真言,好一群唯利是图的冷血动物;好一帮吃人不吐骨的衣冠禽兽。在他们的思维和逻辑中,得了病的人,就应该恭恭敬敬地在治病救人的医生面前,老老实实地把身家财产双手奉上,以买下这条小命,否则就只有乖乖的等死。他们眼中,没有救死扶伤的的精神和意识,永远只恪守着一手交钱一手治病的经营理念。他们的人生价值观就是,做梦都希望全世界的人生病,病人越多越好,病情越重越好。他们深深地明白,掌握了药品价格,就意味着掌握了病人的命脉,掌握了病人的命脉,就等于掌握了自已的发财致富的终南捷径。

发表于 2014-7-25 21:45 |
合江南滩桥板沟村,党员干部勾结梅花党的事情,特别关注。党员干部勾结梅花党的事情,特别关注。不处理,把事情整大点,搞到国际上去。
http://bbs.mala.cn/thread-773391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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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南滩桥板沟村,党员干部勾结梅花党的事情,特别关注。党员干部勾结梅花党的事情,特别关注。不处理,把事情整大点,搞到国际上去。
http://bbs.mala.cn/thread-7733917-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10:59 |
这几年来,举国上下,庸医谋财害命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医患关系一天坏似一天,其紧张程度,犹如解放前的地主与佃农,双方的关系不断恶化,矛盾日益尖锐。哈尔滨的欣弗事件,深圳人民医院的天价医疗费事件,以及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冲突,患者家属围堵医院事件,让人们无法再对医生产生信任。人一生病,必须上医院看病,且花的是自已的钱,这是常理;医生治病救人,拿得是国家的工资,且待遇不菲,这是实情。而如今的情形却是,医生借治病之便,行谋利之事,与医药代表达成攻守同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不惜用他人性命来牟取暴利,大发死人财。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可以对警察说不,对政府说不,对社会上的任何一个人以及任何一个单位任何一个机构说不,但作为一个病人,他能对医生对医院说不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15:32 |
节能减排LED 发表于 2014-7-26 13:37
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连主席都被“伟大的林副主席”坑害了,何况老百姓!害死人的湖北佬!

仇视湖北人啊?害人的庸医不论哪儿都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4-7-29 09:46 |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4-7-29 19:20 |
nibao 发表于 2014-7-29 09:46
顶!!!!!!!!!!!!!!!!!!!!!!!!!

谢谢,请搜索标题转发我的博客。

 楼主| 发表于 2014-7-31 16:39 |
  高价医疗,高价药品,他击碎了无数家庭的小康之梦,他毁灭了无数人的幸福生活,他让城市乡村的万家灯火中增添了很多凄惨与无助。如果说唯利是图的企业代表只是众多恐怖分子中,最为普通的一名,那么此时此刻,医院,才是集众多罪恶于一身的祸首,它是邪恶的中心地带。庸医们一惯的说法是,他们只谋财,不害命。可事实上是,医生们谋病人之财,其危害程度,远远胜过于抢劫,偷盗等犯罪行为,被偷被抢,情节再严重,一般都不至于危及生命,也极少会让受害者倾家荡产。而医生们挖空心思的从病人身上压榨钱财,却极有可能令患者损失惨重从而导致家庭经济状况从此一蹶不振,甚至被医院整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在一个物质社会里,失去了财产就意味失去了生存的根本和生活的希望,医生谋财,其实是等同于害命。

 楼主| 发表于 2014-8-1 13:29 |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扁鹊华佗的美名如雷贯耳,救死扶伤的佳话流传千年,到如今,医生这个原本高尚的职业却被抹上污点,医生们受利益的驱使,把他们的屁股挪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谋财害命的恐怖分子,善良的人们,难道我们可以继续容忍这股子邪恶势力,在我们面前耀武扬威吗?
  
  文/空军一号
  
  2007/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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