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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麻城最大冤案案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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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30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麻城发生道路挖坑致人死亡案件,6月8日、6月11日同一地点,同一现场导致两人死亡,
几天申诉责任方依然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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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8日现场血迹
骑车从这个方向经过,这是在离坑几十米处拍摄的,可以看到离坑几十米依然看不到任何前方
施工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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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案发现场血迹
到麻城市信访局仍然没有结果,施工单位为麻城市宏远路桥.经查为市交通局
下属单位, 是否存在政府背景应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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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材料,已经交到麻城市公安局信访办,麻城市信访办,麻城市政府,麻城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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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情况说明:
现场路面横向被全部挖断,只要通过就必须从这个坑里面;而且这个坑是在坡顶位置,从视频可以看到(手中有视频材料),人骑车从坡下面上来根本看不到任何的施工迹象,唯一的标示牌子也是放在道路的最边缘,且离坑不足十米,骑车人的视线肯定集中在路中央,不可能左右去看,更何况现在路边到处是广告牌,人们不可能知道这个牌子是干什么用的,况且牌子上的字很小,要靠近才能看到,就算看到也已经来不及。当车子骑上坡顶发现坑的时候已经离坑只有几米,根本来不及反应,直接驶进坑中,整个坑的长度也不足20米,根本来不及刹车或者刹不住,而且人也会认为只要开出坑就好了,谁知道经过坑的另一个边缘开出时,坑边高度超过30厘米,直接顶起踏板摩托车的底部,导致摩托车突然头部上翘,人会本能的握紧把手,这样头向上翘,人向下握紧龙头,直接导致油门被动加速,仅仅短短几秒,人的本能反应,加上这样一个惯性拉动油门,车速陡然增加,另一边刚好有是下坡,坡向下,车子就腾空飞起,人被甩出,直接摔死。 在72小时内同一个地方摔死两人;这已经不单纯的交通事故.
1, 路面挖坑后,现场没有明显标示;这是事实2,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这是事实3,现场没有施工人员,挖了一个大坑就放在那儿,等着人往里跳; 这是事实4,第一起事故是6月8日,第二起事故是6月11日;第一起发生了三天,路面依然没有    作任何的防护措施,直接导致第二起事故; 这是事实5,调查过程中,公安部门的袒护已经十分明显,他们亲口说明施工方只有路标位置放置不合理一个问题,再无其它问题;而明显的施工保护措施没有,这一点从来不提,更不用提其它了;这些基本的他们作为办案机关不可能不懂。6,施工单位为宏远路桥公司,是市交通局公路段的下属国营单位,是否存在背后关系需    要追查7,如此明显的案件,即使后来市政府出面协商,都还认为死者占主要责任,天下哪有这    样的公理8,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责任未被调查,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未被调查;整个办案过    程就是想草草结案,践踏老百姓的生命,践踏法律的尊严。
同一地点,同一现场连续两条人命, 这么明显的情况下, 在6月14日市政府政法委,交警大队出面协调却坚持认为施工方负次要责任, 死者负主要责任, 整个调查都围绕找死者的问题,对施工方除了路标却没有作任何错误的说明, 避重就轻, 并明确表示施工方没有安全方面的责任,只有路标放置不合理的责任. 而且在6月12日死者家属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后, 依然不进行立案调查, 协调中却主观得出这么荒唐的判定, 这么明显的袒护,这么公开的袒护, 这么大胆的袒护, 明显是想将老百姓踩在脚下, 不是主持公道而是帮助施工方, 公开欺压百姓, 蔑视生命.

     家属认为, 这不是交通意外事故,不是死者骑车不小心经过这个坑造成的,而是这个坑覆盖整个道路,要过去就必须经过这个坑,而这个坑又没有任何的防护安全措施, 更是事先无法发现前面有坑,看到已经来不及, 这和挖坑害人在事实上已经没有区别. 故死者之死完全由挖坑造成, 挖坑者只要有常识就应该知道这个坑的危害,而放任不管,存在故意危害社会,危害百姓的事实. 72小时内,同一位置,同一现象,连续两条人命更证实这一事实,性质恶劣, 胆大包天, 如此恶劣的现象,如果不予以严重惩处, 将难给死者一个交代,难给百姓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还请政府重视.

现死者家属要求:
1,追究施工单位因没有安全防护导致人员死亡, 涉嫌故意危害社会的刑事责 任;挖坏整个路面后即无保护措施,又无施工人员,就把一个坑放在路中间,存在挖坑害人的事实;
2,追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资质, 取得施工权限等资料
3,追究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缺乏监督的责任;追究第一起事故之后, 仍然不对现场进行保护,也没有政府部门对此进行督促和确认,以致第二起命案发生的法律责任;
4, 追查为何施工单位敢于挖坏路面后不管(事实上路面挖坏三天无人设保护措施,也无人进一步施工, 更无人修复),即使已经发生一条命案还依然不对路面进行处理, 政府部门也没有监督施工单位对路面进行修复;  直到第二起命案发生,才连夜修复路面. 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如此的惘顾生命,背后的原因何在?
5,在整个死者家属上诉的过程中,公安部门,政府部门公开帮助施工方辩解,而不 是深入  调查,归还死者一个公道,给社会一个安定的环境; 这背后到底存在怎样的交易?
6, 死者家属心力交瘁, 死者还在殡仪馆;死者的不到安息,家人的不到公道.请政府告诉我们,老百姓的活路在哪里?

天理昭彰, 人命关天, 乞求社会能给一个公道,乞求政府能还一个公道,让死者能安息,让生者能有继续生存的土壤. 百姓力量微薄, 百姓生命卑微,公道到底在哪里?

悲痛欲绝,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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