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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四川犍为县招聘卫生事业单位7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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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1 10:29 | |阅读模式

为增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现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现就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所需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年龄、学历、专业及名额

详见附件2。

具有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的研究生不受专业和名额的限制,全部考核招聘到县级医疗机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持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持学院开具的学历证明)、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1份、1寸标准照一张,到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 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成都中医药大学就业双选会现场;

2、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成都医学院就业双选会现场;

3、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川北医学院就业双选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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