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力量,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现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发〔2014〕7号)、《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现就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控制和合同聘用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2015年应届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所需资格条件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 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年龄、学历、专业及名额 详见附件2。 具有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的研究生不受专业和名额的限制,全部考核招聘到县级医疗机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有意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市犍为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3),持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持学院开具的学历证明)、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1份、1寸标准照一张,到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1、 2014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成都中医药大学就业双选会现场; 2、2014年11月19日上午9:00—12:00成都医学院就业双选会现场; 3、2014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川北医学院就业双选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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