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原公司劳务派遣到金江工业园区攀钢海绵钛厂工作的工人,但在工厂工作一年,我们公司未和我们签订任何合同,没买任务福利保险、我们上工业园区去投诉此事,事情是有人接手了,调解也调解了几个月,但双方达不成调解意见、我申请直接仲裁,不再协商、结果园区没有执法部门。去市里和辖区仲裁院,都不接受我的案子,告诉我他们与园区的工作 关系年前就结束了。根本不再受理园区的案子,说园区是一个单独的行政机构,是由副市长牵头的。但园区没有执法能力,造成我现在的劳动纠纷想仲 裁没人管,想上法院告,法院又必须经过仲 裁。真是上天无门呀。现在政府都怎么回事呀?天天叫 着保障人民利益,结果一件小小的劳动纠纷,弄得我是哪儿都找不着人管。旧社会有三不管地区,现在的社会也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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