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无辜丧命的村民买单?
事故发生后,枣林镇政府要求正在为当地修建安置房的业主任某给死者赵某赔偿了现金4万元(因为死者赵林帮在任某手下干活)。“枣林镇政府干部庞某强行要求我给赵某赔偿的4万元钱是非常冤枉的,由于我也是枣林镇的农民,斗不过政府,只好借钱赔偿,现在的政府干部简直就是……!”任某对这起没有理由的赔偿直喊冤枉。
枣林镇政府对另一名死者赵某的善后处理办法是给赵某的父母亲解决农村低保。
死者熊某的儿子熊军德告诉记者说,2011年9月14日下午,他去找枣林镇政府,要求政府对其父亲的死给一个善后处理结果,当时陈强镇长叫我写一个低保申请,如果你不同意镇上的这个善后处理意见,陈强镇长说你可以去巴州区法院告我们不作为、也可以去上访找纪委,大坝漫水桥权属清溪沟和檬子树村,与我们镇政府没有关系,要说赔偿,你应该找他们(清溪沟和檬子树村)去……没法子,也只有这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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