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法,与佛教“能容天下难容之事,笑天下可笑之人”的弥勒主张一脉相通。掩卷沉思,觉得有点研判的必要,感觉还得做具体分析。 如果都对那些因公、因善、无恶意而不得已伤害了自己,确实应当宽容对方,一声“莫关系”就春暖人间,维护了人际关系的和谐、平衡,于人于己都百益无害。从这点看,睚眦必报,斤斤计较是愚蠢的。
但是,假若是因某种邪念、私欲、为恶而存心侵害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再提倡宽容他,岂不是为虎作伥了吗?如大大家都采取退避、躲让、隐忍邪恶,那恰恰中了邪恶势力的下怀了。
民族文化里劣根就有“明哲保身”一点,一个名族鼓吹不顾大义、正义、公义,而一味保全自己的利益,恰是汉奸的说辞,心理自慰经。尤其要提防利用大众的向善心,借用朦胧混杂的宗教说辞,兜售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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