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备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根据您提供的短信,2025年6月26日20时28分向您的手机成功发送了请立即驶离的提醒短信,在禁止停放的路段违停超过10分钟后未驶离的,将被正式记录违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和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巴城道路畅通有序。
特此回复。
巴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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