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贪官实为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7月26日,薄熙来案昨天依法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 薄熙来以被告人身份出现,令人感慨万千。他的出身,他的不寻常履历,以及老百姓想象中他的各种“能量”都做不了他的护身符。看来,薄熙来的牢狱之灾不可避免。 薄熙来案源于王立军出走美国领馆,中间他的妻子被查出故意杀人罪。他最终栽倒在法律面前。查处薄熙来再次证明中国执政者和全社会打击贪腐的强大决心。这种决心一方面来自执政者的政治自觉,一方面是法治社会越来越不被动摇的惯性选择。 薄熙来可能曾经认为自己位高权重,没人敢动自己,搞些贪腐“没事儿”,一些自认为职位高、“有背景”的官员也曾这么认为。但经过这几轮“打老虎”,有这种狂妄想法的人大概会少多了。 薄熙来案、刘志军案等大案都像警钟一样。这些年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倒台的高官最多。大踏步走向依法治国的中国必将对贪腐越来越严厉、无情,今天我们所看到的一起起高官落马决非运动式的“一阵风”,这是中国转向法治社会后严处贪腐的“天性”,惩治贪官实为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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