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矗江建司建设砂石堆码场危及
杜平房屋”一帖的回复
“海棠血泪”网友:
感谢你对矗江建司建设砂石堆码场危及杜平房屋一事的关注,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0年6月,我镇同意矗江建司在铺垭村8社建设砂石堆码场。2010年7月,矗江建司分别与铺垭村8社杜平等12户村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流转)协议》,支付土地租金和青苗补偿费,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后开始修建砂石场。
2000年,铺垭村村民杜平在烂田湾建房,其建房位置属老滑坡地段(2003年该地段曾发生过小型滑坡)。2012年,杜平地坝及房屋左侧墙体出现了开裂情况,我镇政府立即叫停矗江建司开挖作业,及时设置了警示标志,组织镇国土、建管等相关部门现场查看、调解,矗江建司重新修建了杜平的猪圈、加固了房屋受损部分、夯实硬化了院坝,因矗江建司一直没有落实挡墙堆砌,造成杜平不服。
2013年5月,县国土资源局鉴定造成杜平房屋及地坝开裂的主要原因是老滑坡复活,次要原因是矗江建司开挖堆码场。2013年7月,我镇政府向县住建局申请对杜平受损房屋进行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矗江建司未及时砌挡墙和杜平房屋所在地地质灾害双重因素造成地质滑坡,致使房屋的耳房为D级危房,建议停止使用;主楼左前一间为C级危房,建议加固维修。
事情发生后,我镇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信访办、司法所、派出所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议15次,到杜平家座谈17次,落实租房资金,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但杜平夫妇始终不认可地质鉴定报告和危房鉴定报告,既拒绝实施维修加固方案,又拒接领取镇政府给予的租房资金2000元,不肯搬离危房。先强烈要求在铺垭场镇重新选址,修建三间房屋及附属设施;后又要求矗江建司按市场商品房3000元/平方米价格支付整座房屋赔偿资金110万元。矗江建司坚持只对受损房屋进行赔偿,按县城金宝新区拆迁标准计算,赔偿金额5万余元。经云台镇政府多方努力,协商赔偿12万元,此赔偿标准已与所在场镇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当,但杜平仍然坚持己见,要求赔偿20万,既不接受协商调解,也不走司法途径解决。
12月9日,杜平夫妇和矗江建司已就房屋受损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我镇正在督促矗江建司按协议落实。
云台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