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 原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3年, 原南充市委副书记胡文龙6年, 市委常委楊建华20年, 市委常委秘书长刘彬2年 市委常委,副巿长胡光明10年, 副市长杜延茂23年,副巿长邹平无期徒刑, 原副市长后调内江巿委常委谢和友6年, 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蒋元忠2.5年, 原阆中书记调泸州组织部长蒲龙芝5年3个月, 蓬安县委书记袁菱无期徒刑,嘉陵区委书记李大凡12年。 还有县区和部门一批人判刑和缓刑。 受党政纪处分的数百人, 巳退休的原市长杜光辉留党察看一年,正厅降副厅, 人大主任高先海开除党籍降为副科, 政协主席馬道蓉开除党籍降副科, 市委常委馮斌降为副科,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俞小广降为副县, 市人大副主任全部,市政协副主席大部分免职,降级并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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