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楼主和细叶妹和秋叶兄肯定是熟人朋友,才这样在论坛逗乐取笑哈!;P
但是,我很赞成秋叶兄这个意见!只要不严重违法,任何人都可以在论坛里自由发帖。赞同或者有兴趣的就跟个帖,不赞同的连看都不看一眼,飘过去就是了,最好不要提名点姓非议他人。因为我猜想来论坛里的网友,大都是闲来无事耍一耍,用以排解一下工作的紧张和烦恼而已,既绝不是什么拿中国政府的“五毛党”,也不是拿外国组织的“美分党”。何况,大家都是西充老乡,理应和谐共处。俗话说“亲不亲,家乡人”嘛。:lol
当然,我断定:楼主发此帖绝对无恶意,或者只是和熟人和朋友开开玩笑而已!——但愿仅仅如此,虽然这也不应该!:handshake 本帖最后由 凤凰涅槃人 于 2013-4-20 12: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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