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建议应该不会被采纳。理由很简单:城市综艺馆是一个特殊的建筑,有其特殊的用途,是市委市政府专门邀请多位专家论证、设计的,既然经过专家设计并经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岂能随意改变?在这里顺便说一个笑话:上任不久的X市长去综艺馆检查工作,看到某楼某地很宽敞,便问干什么用。随行的主管部门领导回答说是演员换衣服的地方,市长便说:那怎么行呢?这么大的地方拿来换衣服岂不可惜?当即表示拿给另外一个单位用。结果怎么样呢?市长说了也不算。原来市长刚来,不懂,因为设计都是那样的,省上拿了专项资金的,还没验收呢,华蓥怎可随意改动?结果,市长表了态也没用,另一个单位还是用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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