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射洪县太兴乡老钢磨村人,2013年的新年我的一位亲戚从外地回到老家,这是他15年外出的首次归家。才回家没有多久,村支部书记就上门来收十几年前的历钱费。因为我这位亲戚一直未娶妻,年龄也快六十了,属于五保户,但是村支书说,不给历欠的费用,就不给办证明。亲戚为了后面的人生保障着想,只有像他低头,给他缴纳了历欠费用。但是收据上面并未注明任何历欠的明细,只有历欠的总数。请问:国家对于以前历欠费用的政策是什么?
另外,老钢磨村存在着严重不公平的现象,此现象早已引起村民的不满,但是人们都是敢怒不敢言!那就是:村里的80%的低保不是低保户,有钱的开小车的才当得倒低保户的全家都是低保!国家是这样的政策吗?
还有就是支书早在很多年前因为贪几十万元学校钱,被开除党级,还坐过牢,为啥又当支书,又当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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