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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为什么没有“目标考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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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很有一部分人总是认为所谓中央或国家的政策是好的,是下面的各级坏官僚执行Y了;其实下面的许多问题的根源都在于上面的Y政策,虽然地方官员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这次教师没有得到所谓的年终考核目标奖,其它事业人员比所谓公务员少了许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不知从许多年前的什么时候起,中央就有一个财务制度:即中央财政保障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政策性待遇,而事业编制人员完全由地方财政负责。

这一制度安排在经济较发达的地方不会造成事业编制人员和所谓公务员的在待遇上的巨大差别,而在经济不发达的财政贫穷地方就出现了一个问题----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等应有待遇就无法实现。

我猜想中央的这一制度安排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各级行政编制单位都是现政权链条上的一环,保障行政编制人员---所谓公务员---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有利于政权的稳定和巩固。

我认为这一制度安排的错误在于:严重地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公平分配原则。

我认为在我国目前由中央政府统揽国家一切事务的单一政体制度下,中央财政应当保障全国所有依法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的人员的工资等福利待遇。

我们巴州区的学校和老师们培养的学生,不仅仅是在为巴州区服务,许多学生是在全国范围内服务,甚至在政权链条上,老师们也在为国家工作,中央政府为什么不保障老师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我支持教师们和其它事业编制人员争取自己应有的公平待遇。

(我不是教师,我是所谓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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