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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为何你们不关注“幼女饿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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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2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三岁幼女饿死案审结 两民警玩忽职守被判刑 徐燕 来源:新闻部22点新闻 2004-08-22 22:05:24 新华社消息:记者昨日从四川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社会关注的“3岁幼女李思怡活活饿死案”一审审结,成都市金堂县公安局两名民警在羁押吸毒女李桂芳的过程中疏忽大意,未通知到相关人员照顾李桂芳的3岁幼女李思怡,结果造成李思怡十几天无人照管,活活饿死。8月20日,新都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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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8-23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志刚案,处理虽然晚,最终死刑一个,死缓好几个,赔偿30多万!
李思怡案,虽然自称处理及时,却判得这样轻,一个三年,一个二年,赔偿只有区区10万!
成都官方在敷衍谁呢?
那个引咎辞职的公安局政委,至今还好好的当政委呢!
那个实习生穆羽,竟然没有法律责任,天理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04-8-23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一起向成都法院发抗议书,争取二审改判重点儿,起码要10-15年。
还有那个实习生穆羽,这个狗东西必须被绳之以法,当初金堂警察并不知李桂芳吸毒,是穆羽主动告诉他们的,才有尿检和强制戒毒的事发生。
穆羽这个坏小子判死缓,王新判死刑,才是公平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8-25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李思怡纪念馆,四川人吃完回锅肉,顺便去看看,你们太冷漠了!

http://cn.netor.com/m/box200306/m28397.asp?BoardID=28397

 楼主| 发表于 2004-8-26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层问题当然要解决,但这绝不能成为王新、黄小兵、穆羽这三个恶人可以减轻法律制裁的借口!

他们必须为他们的行动负完全的责任!

抗议新都法院藐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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