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要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充分调动群众举报“村官”贪腐行为的积极性,不断加大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惠农资金发放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作为查办案件的重点。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互补,构建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网络。此外,要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法纪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冲击力,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官”不敢以身试法,从而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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