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71|评论: 4

道法自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16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花果山人在2009-6-17 22:52:00的发言: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近两天情绪不佳,同事告诉说,一切顺其自然吧!于是想到老子的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每当情绪不佳时,我多半走进图书店逛逛,然后到处走走,漫漫就恢复了。一切交给大自然来处理,自有合适解决之道!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