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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雪飘 发表于 2014-11-19 03:51 该事件在上周五已到省最高领导办公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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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渡渡长 发表于 2014-11-19 15:49 希望不要再向上次公开承诺书当放屁一样~~,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川环审批[2009]563号文件,环评报告应该 ...
gzcs 发表于 2014-11-19 02:27 受害者应走法治之路;起诉南充市政府官僚行政不作为,追究中航工业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11-20 13:38 我没搞懂你的逻辑。 处理场既已建成,意味着什么?如果它无法保证环境安全,难道也必须存在吗?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11-24 21:49 顶帖子其实很简单
花石沟 发表于 2014-11-27 14:40 官方的实话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