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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水中学15岁的学生在校外网吧跳楼.该谁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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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0:57 |
这事我们调查过,网吧、学校、个人都有一定责任。

现在他还在治疗中,家里已经花了很多钱。

现在为止,网吧及学校一共垫付了三万多,还存在很大的缺口。

希望有关部门组织调协好责任,将他的医疗费用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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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1:13 |
自己愿意切跳,管谁谁求事,他爹妈老汉要是自己跳出来追究这个追究那个 就是刁民,这年头刁民太多了。
daddar 发表于 2010-7-27 11:01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他是未成年人,在住校,虽然他撒谎外出,可学校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深夜上网,更是付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他父母是非常老实的农民,为了给他治病,花尽了自己的家财。他们向网吧、学校索赔,是天经地义的事。
    我们将为他主持公道,不达目的不罢休。: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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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2:02 |
: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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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2:08 |
: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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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4:22 |
看来南部县文体局管理很失措。希望这样的事将来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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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20:50 |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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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23:04 |
前几天跟赵川同学的父亲联系过,希望大家关注这名留守儿童。

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1941224&highlight=
关于南部县定水中学“害人网吧”受害留守少年的追踪报道:(一)鉴定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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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0:27 |
如果红藏獒所言属实,关注那个赵川有锤子用!可惜这些所谓的爱心了。这家老小都不是他妈的东西!
如果红藏 ...
有丰肚 发表于 2010-7-28 09:50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学校有监管责任,网吧容纳未成年人,更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事拖了这么久了,还没有解决。

希望定水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创建和谐社会,组织协调好责任划分,解决赵川同学的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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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5:30 |
回复 莽娃儿
关学校啥子事嘛!?哦,学生请假还拿个老师切跟起,那学校还上不上课!
再说了,现在的学生也不是啥子省油的灯!
动不动跳楼啊自杀啊的,对自己对父母一点都不负责任!狗咬了 发表于 2010-7-28 10:36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他是住校的未成年人,学校无法脱离监管责任。
我个人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以及《教育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学校有义务保障受监护人的人身安全,并对其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当然,这个回答不专业,具体情况可咨询律师。

因为他的具体情况,所以存在责任划分问题。学校的责任相对网吧,我认为要轻得多。

目前我了解的情况是,学校给了两万多,网吧出了一万多一点,是这样吧?赵川的父亲慑于网吧在当地的势力,不敢找网吧,只敢找学校。

因此最合情合理的方式就让维稳办等再次协商,坐下来明细责任,妥善解决问题。

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网吧不是得到处理了吗?要有信心。


相应条款: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教育法》第四十四条: 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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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7:00 |
这事我们也调查过,也许资料不全,知情的可补充。
上次通过论坛,反映了网吧的问题,网吧很快得到处理,罚款及停业整顿,并限期搬离。
当时定水中学的老师们很满意。
可是涉及到赵川同学的事,居然难以见到他们的影子了,也许涉及到利益吧,真令人寒心。
我们这些无关的人都能坚持关注,你们对自己的学生就没有一点怜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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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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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7:13 |
: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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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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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8:32 |
莽娃儿你是知道情况的哦;1
学校班主任是因赵川看病同意外出请假,并要求他在半小时内回校。这是有记载的, ...
红藏獒 发表于 2010-7-28 22:09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除了强调学校没有责任,其实别的咱们都认同。

    我认为学校的责任是基于个人认识,不一定正确。

    所以要求有公信力的组织出面协调,把责任划分好。

    如果有不正常势力干涉,可发到网上讨论。相信最终会妥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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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0:25 |
这个家长是不讲理,他不找网吧,只找学校,也不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我认为他烦  烦到家。
红藏獒 发表于 2010-7-29 08:28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学校不也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网吧无可奈何吗?

    他一个农民,有什么办法?他觉得无法抗衡网吧的势力,自然要找学校。

    其实学校应该积极找政府出面来化解该事。咱们在网上也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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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0:27 |
个人认为应以人为本,先看人,再说责任,

    责任不是你说我说大家说能够解决了的,

     ...
lp02 发表于 2010-7-29 08:5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是这样,该先解决赵川同学的医药费。实在无人愿意,政府可以先垫支,待责任划分好了后,分别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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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4:19 |
留守儿童,是社会造成的。
咱们这些成年人不能不讲良心,将责任全部推给那些为了生计无奈弃家奔波的农民工。
试想,如果有一天,你的孩子不幸遭遇此难,你叫天不应,呼地不灵之时,会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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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7:10 |
: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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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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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20:45 |
不日灾的是他妈网吧老板、不作为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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