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有点象抄手. 专科补录考生10月13日开始填志愿 记者 王钰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我省将在10月中旬进行一次专科层次的集中补录。 据市招办普招科负责人介绍,10月13—14日,地方招生部门组织专一、专二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补填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同时,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补报志愿交考生签字确认。 据介绍,省教育考试院将市、州招办上报的参加补录考生志愿数据库汇总后,于10月15日开始通过远程网络录取系统根据学校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向缺额院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补录时间从15日持续到18日。 据悉,艺体专业专科层次的补录与普通类专科补录同期进行。考生按相应批次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填报1个专业志愿。补录投档时,根据艺体专业投档模式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计划1:1的比例投档,供学校审录。 [相关链接]省内院校专科层次10月中旬补录 四川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据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所有高等学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较大的省内招收专科层次的院校将在10月中旬进行一次集中补录。 此外,艺体专业专科层次的补录与普通类专科补录同期进行。 省招考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补录院校一律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不听招呼,我行我素,擅自组织生源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取考生入学的,其责任一律自负,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当前位置:主页>南充日报·五版>新闻内容 专科补录 10月13日开始填志愿 2008-09-17 阅读次数: 77 字数: 851 来源: 专科补录 10月13日开始填志愿 本报讯 记者王玉贵 实习生朱剑锋 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于近日结束。9月16日,记者从市招办获悉,我省将在10月中旬进行一次专科层次集中补录。凡今年在我省招收专科层次的省内高校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均可参加缺额计划的补录。 据介绍,招收专科层次的省内高校的补录生源由地方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其具体程序为:省教育厅根据省内招收专科层次院校上报情况,汇总各院校延考区、非延考区缺额后,下达各院校分考区补录人数,各院校据此确定分科类、分专业人数,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于10月12日前向市、州招办提供补录院校名单、缺额专业及人数。10月13—14日,地方招生部门组织专一、专二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届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补填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4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填报6个专业志愿。同时,县(市、区)招办打印出补报志愿交考生签字确认。省教育考试院将市、州招办上报的参加补录考生志愿数据库汇总后,于10月15日开始,通过远程网络录取系统,根据学校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向缺额院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补录时间从15日持续到18日。 艺体专业专科层次的补录与普通类专科补录同期进行。考生按相应批次填报5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填报1个专业志愿。补录投档时,根据艺体专业投档模式按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计划1:1的比例投档,供学校审录。 按照教育部不准换录的规定,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不属征集补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补报志愿,其补报志愿一律无效。各补录院校一律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不听招呼,我行我素,擅自组织生源或采取“先上车、后买票”,预发录取通知书等方式组织未录取考生入学的,其责任一律自负,省教育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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