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巴州区执法局虚假回复未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处理情况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麻辣论坛反映“巴州区执法局虚假回复未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3年10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柳津桥国际城”1号楼1层、2层、3层商业进行现场核实,没有投入使用属实。 对于“聚昌泰超市”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我局对当事人发放的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巴市执法责改〔2023〕第2-20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内容明确逾期不改正,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责令当事人改正,不能作为《查封决定书》使用。如果当事人限期拒不改正,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查封关停要按照法律程序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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