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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不系安全带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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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4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江县交警大队:
       最近南江启用电子眼、红绿灯系统,本来是一件好事,是应该支持的。但是,你们的红绿灯设计、布局是否合理?道路时速设置是否正确?比如:和平饭店段的电子眼针对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城区内的道路,时速规定在40KM内,是否可以不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带扣分罚款的规定是不是可以向老百姓普及一下?你们罚款依据是什么?
       本人百度一下有下列情况应该罚款扣分:
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5、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元;

6、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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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5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系安全带是正确的,但是罚款是应该规范,不依法执行是不对的,社会发展到今天,我们的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才是方向。是不是你们的罚款承包给私人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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