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街道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分类停放的公告 平昌县公安局 平昌县城管局 关于县城街道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分类停放的 公 告 为规范县城停车秩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按照“朝向一致、类型一致、间距一致”的要求,特对县城街道临时停车泊位分类停车公告如下: 一、大型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公交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顺全驾校至汽配城钢圈厂路段单边停放 3、盐业公司门口至二水厂路段单边停放 二、小型货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邮政局门口至三江大道入口路段 3、二丝厂路口至二人民医院汉王庙社区服务中心路段
4、金红宾馆至双江粮站路段 5、中医院门口至进修校叉路口路段 三、小型客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各单位内部停车场 3、除规划停放小型货车以外的所有临时停车位 四、三轮摩托车停放处: 1、巴河公司、邮政局、二丝厂停车场 2、平安二巷路段(交通局至新华街街口) 3、畜牧局门口至医药公司路段单边停放 4、县医院三叉路至轴承厂路段单边停放 五、两轮摩托车停放处: 一律停在规划的两轮摩托车停车位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车辆乱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规处罚,并在电视台公开曝光。 特此公告 二0一一年四月七日 请问:平昌的交警们,你们是否按上面的规定执行?不看不生气,看了就来一肚子火,不说远的,只说“中医院门口至进修校叉路口路段”是小型货车停放处,事实又是怎么样?城区所有街道都是你们交警的自家路,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想怎么做就什么做,头天还是停小货车的,第二天就突变成了停小型客车的位置,造成了多少小货车成了你家的刀下鬼,不由你解说,就二个字“罚款",希望得到交警部门的回答。 望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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