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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四川网民质疑修路为何要集资?官方解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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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近期,四川一位网民给省委书记留言,质疑为何村里修路需要村民进行集资。网民写道,自己所在村子的土路,最近要开始公路硬化工程,但是需要村民集资出钱修路。“为什么要让们这些农民自己交钱修路?”网民感慨,“我们这些农民都靠种田为生,希望相关部门能为我们出面解决。”对此,四川省宣汉县红峰乡政府日前回应表示,网民所述路段进行硬化,每公里需资金48.8万元,国家补助资金每公里40万元,还下差8.8万元/公里。为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厅房村村委多次召开受益小组村民大会,最终村民一致同意决定通过捐资的方式解决。回复显示,厅房村支部书记已经与网民本人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网民对处理情况满意,并表示理解和支持本乡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省委书记你好:在白忙之中打扰你一下,我是四川省村民,家住达州市,宣汉县,红峰乡厅房村7组30号,现在还是土路,最近乡镇府的干部,说公路硬化,本来是件好事,让我们走好路,可要让我们这些村民,自己集资出钱修路,可是国家的十三五规划,要让我们过上好的生活,让我们走好路,为什么要让们这些农民,自己还要交钱修路,我们村到乡上只有2.5公里,这么近的距离,让我们这些农民工,己出钱修路,我们这些农民,没有固定的收入,都靠种田为生,没什么金济来源,如果能修好这条路对我们村有很大的帮助,希望政府能为我们出面解决。谢谢政府,感谢政府。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收悉您反映红峰乡厅房村硬化公路要求农民出资的留言后,宣汉县红峰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厅房村(原石桦村和厅房村合并而成)全村共有公路18公里,已硬化7公里。厅房村已列入国家“十三五”撤并建制村道硬化路计划5.787公里,其中包括从乡政府驻地通往您住地的2.62公里,目前尚未下达正式计划。 该路段系上世纪90年代初修建的泥结碎石路。经专业队伍测设预算,每公里需资金48.8万元,国家补助资金每公里40万元,还下差8.8万元/公里。为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厅房村村委多次召开受益小组村民大会,最终村民一致同意遵照“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解决,决定现有未分田人口230元/人、分田人口619元/人捐资。您全家共有人口7人(其中分田人口5人,未分田人口2人),总共应捐资3555元。 厅房村支部书记侯正东已与您本人电话沟通,向您宣传解释了相关政策,您对处理情况满意,并表示理解和支持本乡工作。

【网民留言】

2014年下半年以来,怡丰新城小区个别自私的一楼业主,违反城建规划、建筑物业、园林绿化等相关法规,乱搭乱建,目前违章搭建的业主增至22户,在建2户,表现为: 1.铲除公共绿化、乱砍树木,擅自用铁栏,木条,竹篾条等,圈占成封闭的私家花园,甚至浇灌水泥坪、搭建临时窝棚、堆放杂物等。 2.违反规划,破坏房屋统一的外立面造型,破窗开门,修建通往户外的楼梯台阶。 为此,小区业主为了维护切身重大利益 ,多方行动: 1.对违法业主进行劝说,但对方一意孤行,无果。 2.向中和街道举报。由于没有有力、有效的措施,无果。 为了维护我们的美丽家园,2015年7月下旬,小区业主行动起来,收集了全部违建照片、门牌号信息,借助电视台资源进行了公开报道,通过网络在全体业主中广泛宣传和讨论,依法举报和持续跟进,希望政府职能部门能依法强制执法。 8月初,小区物管和中和街道办已将22户违建资料和照片提交给了对口管理违章搭建的两个职能部门--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规建局中和规建处,业主们也不断通过电话和政府网站给12345市长热线反映此情况。但是,令人愤怒的是,这两个职能部门相互推脱责任,没有合理、有力的解决措施,使违建问题久拖不决、愈演愈烈,具体表现在: 1.针对正在违建施工的某业主,接业主和物管举报后,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对此业主开出了调查通知书,但该业主不予理睬,依然我行我素,城管执法局后续对该业主没有任何跟进措施,导致违建最终成为事实。 2.业主们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回复说22户没有搭建房屋等建筑物,不属于违章搭建管理范围,而属于违章装修,已向房管部门反应( 哪一个房管部门?后续怎么处理?没有一点下文 )。 3.针对有业主违法修建楼梯台阶,回复说已会同社区人员要求业主们自行拆除( 要是规劝都能起作用,街道社区和物管出面就行了,还需要城管执法部门吗?业主们不拆又怎么办,只字未提 )。最后给出了处理意见, 让小区业委会联合热心业主们集体起诉占用公共绿地的22户业主。 业主们已经咨询过专业律师,此类小区内除了在公共地带违法搭建房屋建筑物之外,占用公共绿地,用铁栏,木条等做篱笆圈占成私家花园,铲除绿化树木,土地硬化修建水泥广场、麻将台、搭建葡萄架、修户外楼梯台阶,均属于违章搭建,均属于城管城建部门负责的范围,也就是说,处理此类小区内违章搭建,是高新区城管执法局,高新区规建局中和规建科的职责范围,因为他们是具有强拆执法权的直接管辖部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怡丰新城小区违章搭建严重的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关于怡丰新城部分业主在绿化内硬化道路、在窗户下修剪台阶等涉嫌违法建设的情况,工作人员前期已对该小区22户破坏小区绿化涉嫌违法建设的情况发放了调查通告,已进入调查执法程序。同时,为推进工作开展,已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联合房管部门核实违法建设业主信息,拟通过采取冻结房屋产权等方式进行,督促业主进行整改;二是按照“四改六治理”工作要求,中和街道办事处已将其纳入存量违法建设整治台帐,将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整治;三是进一步完善城管、房管、物管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违法建设的查处。 下阶段,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将安排人员做好当事方工作,督促其自行进行整改。同时,市民如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高新区城管服务热线:85133110。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是神仙树大院业主,我们要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一,我们在高新区官方网站上查到的关于神仙树大院六期规划调整的公示单位是: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而不是开发商怡和集团。回复说,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责成)开发商公示调整方案,显然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在规避自己公示内容的责任!我们希望作为政府部门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和担待! 第二,作为业主,我们买了房子,业主陆陆续续入住的过程中,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协助开发商对原规划进行多次更改的作为极其愤怒!现罗列如下:1,一期会所变餐饮;2:业主广场被侵占;3:原农贸市场和8层酒店,后改农贸市场和6层商业中心,现又改成住商楼;同时把该隔离的商业中心变为不隔离的住宅区;4:会所改餐饮侵占了一期业主用地面积,西南两边各占有住宅区边线6米宽;5:规划条件上要求建集中绿地5千多平米,也取消了;6:规划总图西北角(位置斜对高新区分安分局)有4千平米地震避难绿地,也取消了。以上这些都是严重侵害业主权利!有据可查,实事求是。 第三,我们当初是根据张贴的当期批准的规划总图购房置业的。也就是说不仅包括房子的状况,还包括容积率、周边建筑楼高、环境、交通和配套。但是开发商和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根本不管业主是基于原规划而花高价买房的客观存在,想改就改,想批就批!每一次的变更,都是以损害业主利益,让开发商利益最大化告终! 恳请领导彻查,帮帮我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神仙树大院规划变更等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由成都怡和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神仙树大院宗地位于成都高新区紫荆西路2号,根据国土合同,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4.0。该宗地为整体出让,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二类住宅用地可兼容不超过20%的商业,即依据土地合同和相关规定,本项目可依法修建比例达100%的住宅建筑。 二、建设单位在符合国土合同约定的容积率及住宅比例的前提下,申请对六期方案进行调整。经核实,建设单位拟将农贸市场与六期商住楼一并报建,并未改变修建农贸市场的计划,故向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提起的调整申请未涉及农贸市场,因而本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内容仅限于将原本计划于六期修建的商务中心调整为商住楼。 三、由于该项目规模较大,故采取分期建设。目前,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尚未对该项目第六期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本次公示仅为征求相关意见,并非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依法修改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重新审定前可采取公告或听证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内容应当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建设现场予以公开,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该项目第六期尚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可不予公示,但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依然要求建设单位对拟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并由公证处于公示现场进行监督。 四、针对留言中提到的一期会所的问题,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核发的本项目的行政许可中一期为住宅和商业两种建筑性质。 五、针对留言中提到的规划集中绿地被取消的问题,经核实,集中绿地位于宗地西北角,面积为5345平方米。据了解,由于地铁施工占道的原因,开发商尚未对该绿地进行施工。 六、就留言中提到的开发商涉嫌侵权的问题,属涉法涉诉问题,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我家住成都市成华区龙港路时代欣城。今番留言是求助于您。我们这条路上大货车,泥头车彻夜彻夜地吵得大人小孩都无法入睡。这些车,把道路压成大坑小洞的,行驶在上面吼声震天,烟尘滚滚,感觉天崩地裂一般。沿路居民出行苦不堪言,连出租车都不愿意来了。拨打各种热线,都只有交警五分局的民警同志回复说加强巡逻管理!可是问题的根源是路太烂,车太狂,交警管不了发动机的吼声,管不了车身颠的惊天动地的噪音。区政府网站去年更早时候就回复沿路百姓的反应说要修整这条路,可今年还是这个回复,一个字都没变。我们只想在晚上睡个好觉,以便白天更好地工作,就这点健康权利的要求!谢谢书记!此致 敬礼!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交通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关于龙港道路破损严重的问题,今年我区将对道路实施提档升级综合整治,工程范围为:起于成(金)青路,止于双龙路(外环路安置小区),长5000米,现状宽25至40米;实施内容为:同步整治道路、人行道、雨水进水口、交安、绿化、照明等相关配套设施,提升、更换原有检查井盖、井圈、雨水篦子,新增部分水、电、气等小三线,对基层破损的先处理基层,全线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目前,正在进行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在明年2月开工。 关于大型车辆实施交通管制的问题,其职责不在我区,建议您向市级交管部门进行反映。 上述回复,成华区交通局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满意。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交通和市政局(电话:84311724)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南江县小河朝阳二社中间沟停水五天,居民没有水吃,水费收了,村主任说在解决,但是还是沒水吃,希望领导帮忙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朝阳村二社的断水原因是欠缴电费,电费缴纳后,朝阳村二社的供水已于11月12日恢复正常。 感谢你的留言,祝你生活愉快! 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 您好!成都平原乡镇农村村民居住的院子附近的竹林盘一直没有纳入村民的不动产管理,没有发不动产证,为什么? 严格上讲这与村民的宅基地性质是一样的,都可以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应纳入村民的宅基地管理。应确权颁证。这样更能盘活新农村建设资金,为城乡建设用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可以解决城乡建设土地双挂钩资金来源的巨大瓶颈! 现在彭州乃至整个成都平原农村,好多村民的竹林盘面积比住房面积大好多倍,一直都闲置,真的是资源的巨大浪费! 现在彭州平坝各镇新农村建设相当缓慢,为什么不去撬动这一宏大的潜力资金资源?现在城乡平移双挂钩一亩是30多万,一户人好多竹林盘都是1亩多加上宅基地达2亩以上的户多的是,难道新农村好差钱吗?现在是用围墙围起的竹林盘算是宅基地面积,没围就不算,这是不是有点占不住脚?应该都算成宅基地才对. 现在成都平原的农村的竹林盘好多都没有经济价值,都是些不能变现的竹林盘居多,大部分一年没有产生经济效益.好浪费!这些竹林盘可以开垦为良田嘛,这样城乡建议占补平衡就解决了. 还有村民院子附近的竹林盘好久才能确权?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反映院子附近的竹林盘应确权并纳入不动产问题,经彭州市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我市在2009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按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8]529号)“农村居民点内部、与农户宅基地直接相连、未颁发《林权证》的林盘,经村民自治决议同意,可以作为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农户使用”文件精神,已对大部分农村村民居住院子附近竹林盘进行确权登记,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部分因权利人外出或权属灭失等原因,院子附近的竹林盘未登记发证情况。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需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并提供权属来源相关材料。 因彭州市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为加快灾后重建,对符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条件区域,总体已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村民灾后重建问题。遗留部分区域,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申报程序,可以继续组织申报。 彭州市始终坚持贯彻国家政策方针,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同时成立了彭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方便群众不动产登记申请,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最后,感谢网民在农村村民居住院子附近竹林盘土地管理利用方面的思考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们是郫县古城镇蜀源大道三段666号沙西明珠的住戶,居民楼下有个沙西印象的歌舞厅,严重扰民六年之久,反应无果,请帮助解决,还小区五百多户人一个正常生活,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5日晚22:00至23:10分,对“沙西印象KTV”进行了联合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场所在经营时大门不能保持常闭状态;营业时音量不能严格控制;场所内部隔音效果较差(主要是装修时预留的多处孔洞造成声音外泄)。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业主在经营时间内要对场所内音源进行有效控制,对造成噪音外泄的入口大门保持常闭,并在三日内完成对包间内的装修预留孔洞进行封堵,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经营时间,规范守法经营,杜绝对周边住户造成噪声影响。2016年12月7日22:30分,执法人员对该KTV进行了复核,该场所对场所门窗均进行了整改,并能保证及时关闭,声音外漏现象得到了有效改善,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并将对该场所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有人在郫县德源镇在储备用地上开设临时停车场,但既没看到收费依据,停车场管理人员收了钱还不给提供任何票据。这样的停车场合法吗? 收费依据、标准是什么?每天上百辆车停在这个停车场,是有人假公济私,损公利己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反映点位为郫县机关事务局拍卖公务用车临时停车点位,未对外开放,无人管理。此前郫县机关事务局已书面告知城管分局近期将在该临时停车场启动第一批次公车拍卖事宜,该拍卖活动已于11月26日结束,不存在管理人员收费的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此时此刻我不得给您添麻烦了。我于2014年3月购买了郫县红光镇晶宝塞纳国际楼盘的住房,现在,因为我们小区的房产证办不下来了。小区这么多孩子户口转不了。读不了书怎么办?记者也来了。您管理全省,日理万机,您辛苦了! 谢谢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我县已于2016年9月8日实行房屋与土地合并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和土地信息,不再颁发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经核查,晶宝塞纳国际项目由于被抵押和被法院查封,暂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解决办法。若开发企业违约,业主可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如有疑问,可到郫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地址:郫筒镇和平街139号(县政务中心B区),咨询电话:028-879265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东明书记:您好!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教师的目标考核奖到底该不该发?《教育法》上说,教师的待遇不得低于公务员,大竹县的公务员都领取了2015年目标考核奖。2015年大竹老师的目标考核奖一分都没有。大竹县各个方面都说是居达州第一位。但2015年的教师目标考核奖大竹的周边县市都发了。2016年就要结束了,对于教师2015年目标考核奖,大竹县政府及学校一点响动都没有!全县的教师真有点寒心哟!特此请教王书记,同为共产党培养后备军,同样为中国的建设发展培养人才,为何像广安市邻水县的老师2015年度目标奖人人发1万5千多!而我们达州市大竹县的老师目标奖一分钱都没有?特此请教!全县8千教师翘首期盼,打扰了!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中共大竹县委十三届七次常委会已研究议定目标考核发放方式及奖励标准,将于近期实施。如对目标考核还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目标绩效办联系,联系电话:6218979。 感谢您对大竹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6年12月13日

【网民留言】

中铁仁禾广场(该小区有2300多套住房,现住有约1300多户人)地下车库现由“三朴物业”管理,存在以下严重问题:一、存在安全隐患。1、该车库有上下两层,共2600多个车位,现停放有大约1500多辆小轿车,却仅有1个约6米宽的进出共用通道,通道狭窄,遇到紧急情况,车辆无法快速撤出,平时因进出车太多,通道太少也有安全隐患!!另有一个通道因无人力看管,用锥形筒挡住,轿车无法通过,非机动车却可随意进出;还有一个通道尚未建设完成。2、没加强管理,现在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专用通道,不停非机动车专用车位,而是通过机动车道直接开进地下车库的机动车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共用通道和车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非机动车占用地下车库人行通道严重。3、地下车库宽广,但没有移动通信信号,夜间也无人值守(或值守人太少,没看到有),遇有特殊情况(匪、抢、盗、伤等),无法与外界联系!!4、地下车库负一楼还有很多车位顶上在漏富含盐碱的污水,滴到任何车身上都要形成污渍,洗不掉,刮不掉。5、地下车库视频监控系统无法正常使用,遇有车辆损毁,无人过问,也无法查找。6、地下车库的地面先前有很多地方有开裂和表层脱落的地方,后来打了地板胶遮挡了,现在有的地方地板胶又开裂、脱落。二、管理混乱。1、进入地下车库的车辆随意乱停,侵占他人车位,致使有很多买了车位的业主无法停在自己车位上。2、很多人停车不到位,影响通行。三、乱收费。每个业主每月交了150-200元左右的物业费,自己购买了车位,每个月还要求交50元的车位管理费。在此,肯请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以下问题:1、督促“三朴物业”及开发商加强中铁仁禾广场地下车库管理,尽快消除以上安全隐患。2、认真核查该地下车库目前及今后的管理成本,并向广大业主公布,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和没购买车位的业主,在交了物管费之后到底还需要交纳多少车位管理费和使用费?对“三朴物业”现在没有收费许可证而收费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处罚。 3、检查这个地下车库的消防安全设施、房屋质量、通道设计及使用是否合格,并向广大业主公示检查结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中铁仁禾广场项目尚未全面完工,地下车库未到交付时间,现只开通了一个通道。成都三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与开发单位签订的《前期服务协议》中载明物业服务费及车库车位服务费(80元/位/月),并在物价部门予以了备案。虽在地下车库中安装使用了视频、张贴了温馨提示,但仍存在管理不到位、车辆停放混乱、地面有开裂和表层脱落的现象。对此,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已责成成都三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一是加强车库车位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做好引导和疏导;二是对污水渗漏和地面开裂等现象,及时与开发单位对接做好整改工作;三是及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费和车库车位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备案表予以公示。 由于您未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无法与您联系并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向仁寿县房地产管理局(028-36216555)或文林镇人民政府(028-36201525)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们小区业主在前面投诉后,政府给业主的回复是已经撤除了园区跑道和围墙,但是实际情况是一点都没有动,幼儿园跑道和围墙依然存在,我们的消防通道依然被幼儿园占领着,我们的生命财产得不到保证,政府部门不根据实际情况回复业主,只听开发商的片面之词,说已经怎改完毕了,请相关政府人员要用实际行动来督促开发商的怎改,消防通道依然是不能使用的,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获知您反映的问题后,新津县立即要求消防大队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11月30日,消防大队再次到实地进行了查勘,兰湾幼儿园目前已对园内活动场所进行了切割,退让出4米宽的消防车通道,并在通道上标注“消防通道严禁占用”警示标识,拆除了设置在消防车通道上的大门。同时,消防大队按照前期与蘭湾蒂钒尼小区物管和业主代表的协定,于2016年12月1日上午10时在小区内开展了一次实战消防演练。消防车利用小区消防车通道顺利进出小区开展了灭火救援演练工作。 经消防大队与您沟通,您本人就消防大队对兰湾幼儿园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处理及现场整改情况表示认可。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2015年在成都市成华区塔山路明信鹭湾二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由于该项目较小,大多处于塔山路旁,大家都有一些犹豫,开发商就承诺明信鹭湾二期将和一期一样在塔山路旁种植一排大型树木组成绿墙,将小区与道路隔开,从而有效的隔音降噪。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开发商根本没有在塔山路旁种植树木,而是直接做最简单的草坪处理,一棵树都没有种,完全是欺骗购房者。同时小区内的绿化看上去也不怎么样,大多数采用的是像万年青之类的廉价低端树木,树子又小,根本看不出是高档小区的绿化,作为购房者,我们强烈要求建设局等监督机构能敦促开发商信守承诺,按规矩办事,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绿色舒适的小区环境,以高档大气的小区形象为开发商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经调查,“建设项目绿地率指标审核”属于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事项,是对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绿地面积进行绿地率指标核定。 您反映的明信鹭湾二期建设项目至今未向我局申请绿地率核定,且我局只按绿地建设相关要求核定红线范围内的绿地率指标,具体哪个位置栽植何种树种皆由建设方自主决定,故您所反应的问题不属于我局的职能范围。建议您按照购房合同,依法依规依约向建设方维权。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乐山市沐川县住建局与乐山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5、大主体不在的情况下违规交房,造成民工工资壹佰多万元无着落,望领导明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五方责任主体不在的情况下违规验收的的问题 经县住建局与该项目建设单位乐山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民福建设工程公司、劳务代表和相关人员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该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程序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各方责任主体均出具了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并无其反映的五方责任主体不在的情况下违规验收的情况出现。 二、关于未拿到工资的问题 据查,您反映的未支付民工工资一百多万元,系民工三年的工资和分包零星工程的民工工资,共计约90万元,但开发商未认可该工资额度。我局分别于2016年11月30日和12月1日召开了两次调解会,对劳资双方进行调解,但未达成协议,已当面告知相关人员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您表示同意。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我是乐山市犍为县龙孔镇公平乡利泉村二组村民,2012年在犍为县玉津镇凤凰南路476号兰亭合院购置砖混结构的商品房住宅,2013年入住到现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1房屋顶板出现局部不规则开裂,主卧顶板出现贯通开裂,2山墙墙面渗水,使室内装修材料掉落,整个园区几百户,很多住户都出现了上述的情况,经开发商进行修补,但修补后还是有同样开裂的情况,辛辛苦苦花了几十万,得来的住房就成了修补房,每天居住在里面每天都感到害怕,希望王书记监督各级部门进行处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理解,对您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房屋出现裂缝和山墙渗水的问题 经查,您在兰亭合院小区房屋的三间卧室现浇板顶板存在板裂缝和山墙渗水现象。您提出先行处理山墙渗水问题,然后再进行板裂缝封闭处理。2016年11月26日,施工单位已进场对渗水山墙进行防水处理,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完成渗水山墙处理和板裂缝处理。 二、关于您反映兰亭合院小区很多住房均出现上述情况,经修补后仍然存在开裂的问题 截至目前,先后共有8户住户到兰亭合院小区物管部登记反映了房屋裂缝问题,房开司及施工单位在接到反映后已陆续进行维修处理;未接到小区其他住户反映山墙渗水的问题。 最后,欢迎您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若您仍有疑问,可向我局具体反映,联系电话:0833-4225870。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四川省大竹县老学堂村2组的农民,2015年国家下来修公路补贴,我家却是自己花钱修要,修便民路农民也要自己出钱吗 。为什么修路要农民自己出钱修,有的路段不用农民出钱,有的却要自己花钱。希望领导核实

答复意见:

孙萍萍: 你好! 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我镇老学堂村修公路和便民路,有国家修路补贴,部分路段要群众集资,部分路段没有要群众集资问题。 经调查:2015年老学堂村共修建通组公路3.4公里,生产便民道修建6.5公里,工程总造价141万元。资金主要来源:扶贫资金80万元,县级部门资金17万元,剩余资金由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群众筹资筹劳解决。该村通组公路涉及7个村民小组,其中包含您所在的2组。按《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手册〉的通知》(川农改农〔2015〕9号)文件精神和一事一议奖补原则,谁受益谁负担,因此该通组公路所涉及到的7个村民小组的受益群众(减免的除外)都要筹资筹劳。而老学堂村另外4个未涉及通组道路的村民小组因未受益则不用筹资筹劳。 感谢您对我镇农村道路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大竹县高明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网民留言】

广安市城市公交车不是很多,原因是人口太少,但其管理人员多,这些人就坐在办公室数钱,没有人去管车子运行状况,更没有管驾驶员的服务态度。一是车速快,就是在过人行道时都很快,好像在赶时间,抢顾客一样。二是驾驶员服务差,有时没有到站台就停,有时为某一个人可以随意停车;问他站台,爱理不理。因此,人是关键,真应当好好整顿,树立一个小城市的好形象。领导,盼望您指示!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的谏言回复如下: 一、关于“车辆少,管理人员多”的问题 广泰公司现有公交车125辆,公交线路15条(包含2条枣山免费线路),公司在册职工265人,其中驾驶员214人,管理及后勤职工51人(包含点钞员8名)。 二、关于“管理人员只数钱,不管车辆运营、服务质量”的问题 广泰公司除整理现金成捆,修复残币,甄别假币等工作外,还进行了路面巡查、车辆维护、实时监控和调度等工作。为提高服务质量,广泰公司对驾驶员,均进行了岗前培训和每月定期培训,并对违规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经待岗学习合格后,重新上岗,所以管理人员只数钱,不管车辆运营、服务质量是不属实的。 三、关于“公交车行驶速度过快”的问题 广泰公司公交车市内行驶速度一般为30公里/小时,根据车况、路况以及道路限速要求,驾驶员会适当提升速度或适当减速。若广泰公司公交车违规超速行驶,欢迎您向广泰公司举报。 四、关于“公交车随意停车”的问题 广泰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均经过严格培训上岗,且有严格停车规定,公交车营运只能在站台停车,若驾驶员有随意停车现象,欢迎您向广泰公司举报。 广泰公司举报、投诉电话:0826-26598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家弟弟于今年9月在成都市双流区保利叶语按揭购买住房,至今开发商没有合同备案。咨询过按揭银行,中行锦江分行,答复是按揭审核已经通过,开发商不备案不能放款,当时开发商的说法是要调价格,不备案。针对开放商不备案的事情,今年11月求助了双流区房管局,房管局方面和开发商沟通,并责成开发商妥善解决。开发商方面对房管局说法又变了,说是银行审核资料出问题,责任不在开发商。之后我们又多次联系开发商,他们答复说不了解我们情况,等查一查再说,并一直拖延。今天12月6日,房管局通知我,房管局与保利方面沟通有进展了,之后我与保利客服以及销售刘经理联系,依然被告知不了解情况,刘经理还两次强行挂断电话。目前的状态是房管局努力协调,但是开发商不处理问题。我的诉求很简单,只是要知道何时备案,何时给我们合同,请不要一直无理拖延。买房是我们全家的大事,望领导帮百姓解决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区房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您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目前资料在银行审核中,因此暂未为您办理备案手续。 应区房管局要求,开发企业已派客服部余杰与您对接。 开发企业就因按揭贷款一事正在核实中,暂未能备案已与您进行沟通,如果您需要合同可立即给予。 12月7日下午。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收到您的信息,称开发企业已与您达成协议,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此事。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修郫县升平村安置房项目的农民,2012年底项目就竣工了,到今天我们都还没有结清我们的工资,我们曾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钱已经拨给四公司了,我们有找到我们的包工头。他们给我的解释是钱是下来咯,等老板他们对账完咯才能发。我想请问领导,都四年了,还没有对好,这可比我们修房子的工期长了一倍。我们啥时候才拿到钱。如果他们10年对不出来,我们还要等10年!我强烈要求领导检查有关人员的不作为。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郫县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友爱升平村安置房项目业主为西汇公司,施工单位为市建四公司。西汇公司在与市建四公司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目前,西汇公司已全部支付完毕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于2016年8月交房入住。由于您与西汇公司无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无向第三方支付的依据,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建议与市建四公司依据劳动关系解决该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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