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纪委四条措施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审理案件,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 二是注意把握维权关。在办案中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有关规定,对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 三是严把常委会议的审核关。将案件审理质量标准纳入机关内部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明确要求案件审理室审理结果必须与常委会议的讨论决定相吻合,否则将按规定进行考核扣分,以此提高审理质量。 四是做好对违纪人员的回访教育。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在规定时限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动态,使其正视错误,放下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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