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无论结果如何,也无论回复的是不是电力纪委的账号,但看了回复内容,起码也是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大家疑问,值得赞扬。但你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收取一分钱”,那我问你,回复中提到”反应问题的其它当事人”“也有热心的响滩市民致电市县供电公司反映同类问题”,没收钱他们在反映什么??这八十元钱材料费不是钱么?这算不算收了?即使有发改委批准,我们也不是不信,你就是一事一议也得有个收据吧?你咋闭口不提?你作为纪委办人员难道不知道收钱不开收据是什么行为??你还叫我还工作人员清白,我们作为群众,也只是询问了你们不开收据是不是乱收费,钱是他们安了后收的又莫收据,表达下疑惑还不行?况且我也转述了工作人员的话电表是不要钱的,因为我不知是啥费怕说错了所以就笼统概括为费用,并无不当言语。一句话,你应该把为什么收八十元写在前边,再加一句”除此之外外无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收取一分钱”不就对了。你颠倒这样写,容易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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