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房重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清理的公告
为确保按期完成农房重建的目标任务,根据《绵竹市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关于对灾后农房重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房重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清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清查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国家重建补助情况;是否存在原房屋没有倒塌或严重损毁而享受了农房重建补助政策的情况;是否存在领取了国家重建补助,没有动工重建或只对原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的情况;以及其它不符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二、凡不符合享受灾后农房重建补助政策而领取了农房重建补助资金的,要立即改正且主动清退到当地镇乡政府,由镇乡政府上交市财政;凡2009年10月20日前不主动清退且不予改正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不符合相关规定享受灾后农房重建补助政策的,欢迎并鼓励广大群众向市农房重建补助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清理核查工作组举报(举报电话:12388),并附举报人联系方式。
2009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