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因为村民出行要绕道72公里,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村民黄德义,花了13万私建一座浮桥,才收回5万多成本,居然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引发了网友们的吐槽。
近日,白城“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2023年9月27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该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该案符合再审条件;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该案由白城中院提审。
“村民私建浮桥案”启动再审,理由是一审宣判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这说明吉林白城承认了错误,并准备纠错!看到这条消息,吴钩非常高兴,我不得不为白城市司法机关认真倾听社会公众的声音点赞!
记得今年7月9日,吴钩曾写了一篇题为《那座村民私建的浮桥属于违建,却是打在洮南市的一记耳光!》的批评文章,呼吁当地改正错误。自古以来,社会舆论对社会进步有着正向推动作用。毋庸置疑,吉林“村民私建浮桥案”能够纠错,这都有功于无数人的呐喊!
不过,有一个问题至今让我百思不解,吴钩是一个幼儿园的历史老师,也是一位法盲;但白城市有那么多专业的司法精英和能干的官员,连我这个法盲都知道以“寻衅滋事罪”判了黄德义纯属扯淡,他们为啥不知道,还需要法盲的网友们来提醒呢?而且,这种现象为何比比皆是?
2022年7月26日,湖南祁阳市村民刘美志和另外两名村民,乘坐飞机进京上访反映村干部问题,被劝返时,他们要求镇干部报销路费和开支,镇干部当场支付了五千多元路费。随后,刘美志被祁阳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刘美志反映村干部的问题,为啥镇干部如此积极?而且,祁阳市司法机关不调查村镇干部的问题,反而将反映问题的村民判成了寻衅滋事。但凡有点常识都知道,这纯属是不解决问题,只解决提出问题的人——堂堂的祁阳市司法机关不知道吗?
李思侠是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人,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她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老家两家石料厂存在污染环境、损毁道路的情况。2018年李思侠在西安被警方带走,因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公安局刑拘留,13天后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李思侠与两名双喜村村民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随后,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思侠因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爱家乡才能做到爱国家。李思侠是一名在西的生活工作的工程师,她热爱家乡才出手相助,她明明是打抱不平的侠女。连三岁孩童都知道从小要向不正之风勇敢说“不”,连文盲、法盲都明白,这位女侠的侠义之行不但与寻衅滋事离题万里,而应该大力支持才是——堂堂的陕西省石泉县公检法机关统统茫然无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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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盲、法盲、三岁孩童,以及无数非专业有常识的网友们都知道这些,专业、懂法、知法的法官、警官、检察官们不可能不知道。既然什么都知道,为何频频给百姓头上扣上“寻衅滋事”的罪名呢?
给你扣上“寻衅滋事”的罪名,就可以掩盖自己的“寻衅滋事”嘛!
经过无数网民的批评、呼吁,吉林“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案”终于启动纠错程序,这说明舆论监督必须防止公权“寻衅滋事”。因为“寻衅滋事”不是普通百姓的“专利”,很可能是公权的“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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