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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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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5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就是购买房屋合同,收款收据(没有正式发票,可能是安置开发商没有向税务部门交各种税吧),开发商是谁不清楚?没有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等上墙展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符合规范标准。由于广安区方坪乡新场镇宜水新居安置房建设未向广安区、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报建,导致2015年5月在未经相关单位验收的房子,叫购房户交齐尾款接房,接房时购房户质问小区现状为什么与设计图纸(效果图)不一样,当时开发商承诺一定要按设计图纸要求完善小区室内外的环境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可至今年底了也未硬化院坝地面,况且还有一些老百姓在小区内挖地种菜,小区内绿化一直未施工。部分购房户看到开发商未按承诺完善设计图纸上的要求,就不交尾款。可恶的开发商就强制断购房户的水、电、气,导致购房业主无法生活,用电是公民的权利,缴费是公民的义务,公民不欠水、电、气费,开发商有什么权利断老百姓的水电气,找方坪乡政府,政府不管,叫找开发商,可开发商又在哪里?我们又到哪里去找?开发商在没有开发的相关证书,如何能在方坪乡成片开发呢?这个开发商与方坪乡政府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开发项目可以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建吗?建设产品可以不按照建筑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进行综合验收吗?质量如何?没有验收评定,就可投放市场,叫老百姓使用,安全吗?没有相关手续的开发商,在方坪乡大范围拿地开发商品房,合法吗?能办理房屋产权和国土使用证吗?政府是如何承办的呢?这里面会不会方坪乡政府个别领导在项目中有什么经济利益问题的存在呢????
0005.jpg 这个房子的售房合同合法吗?
        我是在广安区方坪乡新场镇宜水新居安置房购买户,现向广安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这个开发商你们能告诉我是谁吗?全称叫什么?为什么,一、没有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上墙展示;二、没有开发经营权上墙展示;三、没有(预)售房许可上墙展示;四、未有规划认可批准的任何手续上墙展示;五、未向市、区建设行政主管机关报建;六、所建房屋质量是楼面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开间与进深的几何尺寸及层高、室外配套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未通过相关部门依照国家的房屋建设的相关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进行验收与评定,是否验收?未见备案资料;七、小区配套不按设计图纸要求完善,绿化也不达标;八、房屋两证(房产与国土地证)什么时候完善与提供给购买户等等。以上存在的诸多问题,我该如何办?请网友帮忙支招。
    附市建设局王小兵局长的讲话全文
王小兵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广安主城区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tr][/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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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小兵带队现场调研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及广安主城区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连登,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王祥永等随同调研。
  王小兵一行先后深入岳池县九龙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麻柳桥社区建设点、狮子坡建设点、成果社区7组建设点、花园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自生社区建设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现场以及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安置房“两证”资料整理现场,查资料、看进度、问情况、听汇报。
  在岳池县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王小兵指出,岳池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前期基础工作扎实,项目启动较快,实现了“开门红”。他要求,一要加快建设进度。未开工的项目要抓紧开工,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开工任务;已开工的项目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二要落实建设资金。每个建设项目都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完善建设手续。坚持在搞好建设的同时,同步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要保证工程质量。切实搞好项目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优质、安全。五要加强后期管理。逐步放宽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率,解决更多中低收入者住房难问题。同时,要强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小区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在枣山物流商贸园区调研广安主城区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时,王小兵强调,市委、市政府把广安主城区安置房“两证”办理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的突破口,各地务必组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抽调足够的工作力量,抓紧收集、整理、完善办证基础资料,抓紧补办建设相关手续,确保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两证”办理工作,6月底前补办完建设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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