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人民的人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法官若不采纳原告证据且不说明理由是否违法?”的问题,我院已收悉。
经核实,因前期您通过“问政四川”“麻辣论坛”发布关于该案的相关信息并提出疑问,7月18日,我院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协商定于7月21日由案件分管领导与您见面,并开展案件“判后答疑”工作。7月21日10时,案件分管领导与您取得联系,并约定7月21日15时在通江县人民法院见面。临近约定时间,案件分管领导询问您是否到达约定地点,您告知其不能到达现场,且近期因身体状况无法见面,后案件分管领导明确告知了您待身体好转后可随时进行电话联系或约定时间见面,向您开展案件“判后答疑”工作。
另关于该案的上诉办理进度情况。该案的相关材料已移交至二审法院,经查询现已立案,二审法院将对该案的程序、实体进行审查、审理。
如您对案件审理等方面存在疑问,可联系我院工作人员开展案件“判后答疑”工作。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反映,请您携带相关材料来院或来电(0827-7230120)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回复
通江县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