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路障不消除,如果伤到人,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
最近电视上放了重庆万州区一个小孩在医院地上不小心洒了一点水,导致一个穿拖鞋抱娃儿的妈妈摔伤致残,法院判决洒水的小孩家里赔偿12万,医院赔了8千。( https://new.qq.com/omn/20210930/20210930A02YHI00.html)
但是赔偿再多,也不能弥补也许是受害人终生的伤害,所以,在路上设置各种障碍而故意不处理的行为是极不负责的,也是极不道德的,更是没有人性的恶劣行为。
这些管路的人和单位应该经常派人去巡查,路烂了该修的修,该补的补,路上有坑的、有钉子的、有桩桩的,该填的填,该割的割,只要有责任心,都能处理好的,一天走一条街,还不能发现这些问题,这么多的人还管不好几条路!
当然,对于那些私自在路上设置障碍的个人和商家,也应该给予处罚和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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