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商家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根据您提供的位置核实到商家办理了营业执照,名称为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是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总公司。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8〕28号》第三条规定:进一步规范名录登记管理,名录登记系统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代理机构唯一标识。总公司已完成名录登记的,分公司无需重复登记。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对本地区代理机构进行梳理分类,名录中不再单独列示分公司。综上所述商家并不存在异地经营的行为,遂不予立案。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25日09时33分与您联系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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