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由桂溪市场监管所进行核实处理,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之款项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争议事实属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属于商事行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部门处理因生活所需产生的消费纠纷,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在部门职能处理范围,工作人员建议您联系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请联系853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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